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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
重要启事     
  相似文献   
902.
新法速递     
侵权责任法,维权的重型武器2009年12月26日通过并定于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民法通  相似文献   
903.
视频分享网站著作权侵权问题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2条规定的免责条件仅为服务提供者免责的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因此,视频分享网站不能仅因未正确标识其服务性质以及直接从侵权视频中获得利益而承担赔偿责任。为防止反动、暴力和色情内容的传播而对用户上传视频文件进行事先人工审查,与报刊编辑部对来稿的挑选有实质区别,在视频文件中自动加入网站标识和广告也不构成对视频文件内容的改变,不应将视频分享网站视为视频文件的上传发布者。视频分享网站在审查用户视频文件的过程中以及在网站日常维护中,如不删除明显侵权的影视剧,则在主观上具有过错。专门设置影视频道会导致用户集中上传影视剧的风险,网站负有高度的注意义务,应以人工方式持续监控影视频道的内容,以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904.
柳鹏 《法制与社会》2010,(35):164-165
缺乏直接证据的刑事案件在实践中时有出现,本文结合证据理论、逻辑规则和案例,分析探讨了在审查起诉阶段如何运用间接证据证实此类案件事实的问题。  相似文献   
905.
黄武双 《知识产权》2007,17(5):16-23
互联网搜索引擎在为第三方网站提供推广服务和为网络用户提供检索服务时,如果搜索结果列表中的链接所指向的第三方网站涉嫌侵犯版权,搜索引擎服务商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要承担法律责任,依据何在?给网络用户和第三方内容服务提供商提供侵权的便利,是否属于帮助侵权?在对搜索引擎工作原理和相关法律规则进行分析后,本文提出了一些不同于当前主流的观点。  相似文献   
906.
王迁 《知识产权》2007,17(4):3-11
提供链接并非"网络传播权行为"、不可能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权"。因此"七大唱片公司诉百度案"中原告败诉的原因是其错误地起诉被告"直接侵权"。"红旗标准"应适用于判断链接提供者是否"应知"被链接的内容侵权的情形。对于包含大量流行歌曲链接的"榜单"而言,唱片公司只要在"通知书"中列出旗下歌手姓名与歌曲名称,就足以使链接提供者知晓哪些被链接的对象是侵权的。"十一大唱片公司诉雅虎案"的一审判决是对"红旗标准"的正确适用,反映了法院对"间接侵权"规则的运用已日趋成熟。  相似文献   
907.
晚亭 《警界科海》2003,(11):39-39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皆不可忽视。有了直接证据材料,一经查证属实,案件的主要事实即可清楚,因此在办案中应当首先努力收集直接证据。同时也绝不能忽视对间接证据的收集运用。在侦查中,间接证据往往是发现犯罪分子的先导,也是获得直接证据的有力手段,还是鉴别直接证据的有效方法,许多情况下甚至可以加强证据的证明力,必要时,完全依靠间接证据亦可认定案件的主要事实。  相似文献   
908.
李岩 《经济与法》2003,(7):16-17
2001年2月8日《诗刊》杂志副总编叶延滨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新浪网搜索引擎检索服务侵犯其著作权。在此案中,原告诉称2001年1月2日发现自己创作的《路上的感觉》一书未经许可被第三方网站全文上载,网络用户通过新浪网搜索引擎的关键词查询(比如“叶延滨+路上的感觉”)。可以获得包含该关键词的互联网页面信息。其中,部分查询结果同前述第三方站点的包含原告作品的页面建立了链接,用户点击该链接,浏览器将跳转到该第三方站点的页面,进而可以直接或者借助于中间链接浏览到原告作品。  相似文献   
909.
李凤琴 《天津检察》2006,(6):60-60,59
近来,笔者连续审查了王某、范某不服法院生效民事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的民事申诉案。这两起申诉案件虽然案由不同,但是有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依据间接证据下判的案件,且其中王某之案不仅引起当事人的反复诉讼,而且司法机关内部也产生了争议。由此,引发了笔者对间接证据在民事案件中采信问题的思考,拟谈些粗略观点。  相似文献   
910.
2006年7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立案标准》)附则中,明确规定了关于经济损失的认定方法。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渎职犯罪案件中渎职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复杂性,经济损失的认定对于渎职犯罪案件的定罪量刑的基础,如何认定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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