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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股东除名不应与股东失权相混淆,其具有解决股东纠纷和打破公司僵局的独立价值。法定除名事由应舍概念式立法,转采例示性类型结合不确定概念的立法模式;在尊重章程除名事由的同时应予严格限制,引入比例原则进行司法审查,嗣后章程除名事由应经股东会一致决议通过。关于股东除名决议,从解释论与司法实例来看,决议方法为普通决议,决议程序排除被除名股东表决权,其效力为成立即生效;从立法论来看,决议方法应为特别决议,应增设决议变更之诉以避免表决权排除规则被滥用,其效力应再造为成立未生效。除名决议成立即生效往往会引发效力争议,且不为登记机关所接受,在实践中通常借助除名决议有效确认之诉解决此弊端,但因面临程序上和实体上的困局而效果不彰。有鉴于此,我国公司法应引入除名之诉并进行具体的程序构造。 相似文献
62.
63.
雇员告发雇主的违法行为在行政法领域属于被鼓励的行为,但是在刑法领域则可能因为符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而入罪,由此导致了法秩序的冲突。积极入罪的立场,不但抵触了法秩序统一性原则的要求,而且在法政策层面也不具有妥当性。通过对“商业秘密”概念进行实质解释以限制处罚范围的冲突化解路径,在体系层面和具体问题处理层面都不具有妥当性。应当在违法性评价层面,通过类推适用紧急避险的方式,化解前述评价冲突。其中,在法益均衡性的判断上,举报人所欲实现的利益原则上优先于企业的商业秘密。但是,为了避免举报人滥用权利,应当将企业合规程序同紧急避险的补充性要件相结合,通过在企业内部设立具有独立权限的合规官,来有效限制举报权的滥用。 相似文献
64.
65.
本文针对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争议较大的几个问题,从无罪推论的角度对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承担情况试作略论,并提出实践中如果分配证据责任提出一点浅薄的。 相似文献
66.
未成年人收容处遇与未成年人刑罚处遇的逐步分野归因于未成年人刑事政策在特定历史时期的演进发展,并以此推动未成年人刑事处遇多元化格局的实证选择,但其社会防卫与社会责任的双重刑法视角又无疑构筑了看似足以影响其内在品格的向度悖论关系,进而引发对其本体架构的适用现实阻却。由此,着眼于关系论的立场与方法,探寻这种向度悖论关系的时代情势变迁,自然成为调和与破解现实阻却的思绪指引。未成年人收容处遇也正是在这种向度悖论关系的调整与变迁之中清晰自己的发展路径。 相似文献
67.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3):68-72
超法规犯罪阻却事由理论的引入,对我国法治的建设具有积极意义。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是避免突破刑法的规定处罚行为人,其核心思想是保障人权,这与超法规犯罪阻却事由理论不谋而合。在我国现有的犯罪体系下,超法规犯罪阻却事由能够自洽,并不存在体系障碍。超法规犯罪阻却事由理论将从违法与有责两个阶层阻却犯罪的成立。 相似文献
68.
保辜制度是我国古代刑法中的一项创举,是旨在保护人身伤害案件中的受害人、追究加害人的法律责任,进而整合社会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由于保辜制度中的因果关系理论与现代理念存在冲突,且没有在现代性法体系中得到解决,保辜制度被以现代刑法理念为基础的刑法典否弃.保辜制度的消亡虽然符合社会的发展趋势,但其本身蕴含的“被害救助”功能亦被不合理抛弃.通过分析制约现代迁移保辜制度的因果关系因素所在,尝试着在现代刑法理论基础上,重构保辜制度中的因果关系构造. 相似文献
69.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7,(4):40-49
美国《模范刑法典》排除基于无意志控制力的精神辩护,但未明确划定刑罚免责事由与减轻事由间的界限。有罪但存在精神障碍(GBMI裁定)处于因精神障碍而无罪与有罪判决间的灰色地带,在GBMI裁定下的精神障碍犯罪人享有包括辩诉交易在内的诉讼权利,其合理性和犯罪人转处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