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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文从历史的角度,对陪审制进行了一定的论述,着重分析了陪审制产生的社会背景和历史背景,讨论了陪审制的起源,论述了陪审制产生的历史过程,介绍了陪审制的发展和衰落。最后本文还讨论了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指出我国不应该盲目的引进国外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2.
韩国于2008年1月1日在刑事诉讼中实行陪审制度,被告人可以选择是否利用陪审员审理案件。韩国的陪审制度既不同于英美的陪审制,也不同于德法等国家的参审制,是融合了两种制度内容的新的陪审模式。陪审制的建立有利于实现国民参与司法的目标,并对刑事诉讼产生了深远影响,对中国的陪审制度也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13.
文章论述了英美法系陪审制和大陆法系陪审制的起源与发展,并对两大法系陪审制进行了比较,指出了大陆法系陪审制的缺陷与完善。  相似文献   
14.
2011年英国公民福蕾尔在担任一件毒品案件审判的陪审团成员时因违法使用互联网接洽被告、搜索被告信息而被控藐视法庭罪,成为英国第一个因在案件审理期间滥用互联网被判刑的陪审员。该事件发生后轰动了英国司法界,互联网对英国陪审系统带来的冲击开始被关注,成为英国陪审制发展上的一个新难题。,分析互联网对英国陪审制的挑战及其原因,找到英国陪审制的出路,正确借鉴其成功经验为我国的司法审判制度改革所用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5.
众所周知,陪审制度长期以来就颇受学界的关注,也是我国学界争论的焦点,在我国法制高速发展的今天也不例外。我国陪审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有其原因。当前在我国坚持陪审制度很有必要,但应对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6.
陪审制度是由法院吸收民众参与案件审判的极具司法价值的制度.现代意义上的陪审制分为两大陪审制模式:一是英美法系陪审团模式;一是大陆法系参审制模式.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属于大陆法系的参审制模式,现实司法实践中形同虚设并没有发挥其实质性的作用,备受诟病.本文分析我国的现状,从欧美陪审制及比较中分析二者的优缺处,为我国立法司法改革提供借鉴依据,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价值.  相似文献   
17.
所谓陪审制度,是指法院在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参加庭审与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的制度。陪审制度存在于当代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中。当前西方各国普遍实行的陪审制度根据其形式的不同。又可分为陪审制和参审制两种模式。一种是英美的陪审制,其特点是将陪审员的工作和法官的工作分开,陪审员决定事实问题,如根据法庭上出示的全部证据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法官决定法律问题,包括主持庭审并向陪审团解释有关的法律等。另一种是大陆法系的所谓“参审制”,专业法官和非专业法官一起审判,共同决定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实际上属于参审制。  相似文献   
18.
社会转型背景下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路径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廖永安 《中国法学》2012,(3):147-159
以陪审员与法官"同职同权同责"为基轴设计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脱离了传统城乡二元社会正在转型的现实背景,不可避免地将改革导向"精英化",并难以避免各种异化现象发生。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必须与二元转型社会结构相适应,以陪审员与法官分职分权为基础,构造参审制与陪审制结合、平民陪审与专家陪审共存、常识判断与专业判断并行的陪审制度二元结构体系。在以平民陪审践行司法大众化的同时,也可以以专家陪审补足法官职业化不足的缺失,以有效提升司法的品质。  相似文献   
19.
域外国家参审制、陪审团制及观审制的有效运行有赖于四项基本构成要素,其中陪审员个体化是界定法律审与事实审的逻辑前提,陪审员认定事实的影响力是界定法律审与事实审的基础要件,明确法官引导职责是实现法律审与事实审相互分离的基本要素,陪审员合议和决议规则是推进法律审与事实审相互分离的关键因子。由于我国推进法律审与事实审相互分离是对陪审权的根本性变革,且在实践中法律审与事实审相分离存在诸多障碍,故要建构法律审与事实审相互分离的制度,就必须明确主审法官或审判长的释明和指引职能,合理设计案件合议及决议规则,建立健全意见冲突保障机制,完善相应的配套程序等。  相似文献   
20.
陪审制度是世界许多国家法制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内容,被广泛的认为是人民主权、司法民主、司法公正、司法公开的象征,是社会公众参与司法、参与国家政治的一种重要形式。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深入,陪审制作为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成为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议论的热点话题。本文主要介绍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和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的起源及历史发展,对两者的差异进行比较,并指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缺陷,并对如何完善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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