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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就我国目前的司法状况而言,法官职业素养和道德素养较差,审判工作透明度也不高,因此从其政治价值和司法制度上的价值来看,我国应当建立陪审制.<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虽然对我国陪审制度进行了完善,但仍存在任期没有限制、补助对象不够明确、惩罚机制的缺失、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没有分离、监督者缺失等方面的问题亟待改进.  相似文献   
62.
人民陪审制有积极的一面:如有利于吸收普通民众参与司法过程,体现司法民主,有利于保护人权,有利于激活法官的审案热情等;人民陪审制也有消极的一面:如使诉讼复杂化,增加了诉讼费用等。通过分析对比,我们才会在对待人民陪审制的存废问题上更富理性。  相似文献   
63.
对我国陪审制的否定性评价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陪审制的问题由来已久,众多学者对陪审制前途的种种设想亦成为法学研究中的热点。本文联系实际,结合传统,对比国外,从立法、实践等多价值角度进行论证,并就专业化、审判职能、制度体系、社会历史、发展趋势等若干因素进行深入分析。文章认为,人民陪审制不符合我国法制传统,不适合大陆法系环境,其本身也无助程序价值的体现,在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后,不应继续存在。  相似文献   
64.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没有明确陪审制的目的,社会对陪审制的作用存在多元期待。陪审制目标多元,导致陪审制功能定位模糊,陪审员角色多元,为法院的目标所置换。陪审制因服务于法院的需要而与社会疏离。因为缺乏目的论的指引,理论研究多滑向移植他国制度或"存在即合理"的两个极端。陪审制的目的应该是"让裁判体现民意"。藉此陪审制的功能应重新确定为:构建司法过程中的公共领域,保障司法的公共理性。为此,必须对陪审制进行以祛除审判权本位主义为重点的制度重构。  相似文献   
65.
司法机关要增强司法公信力,就要使司法沟通方式能够适应社会体制转型、公众观念变化和利益调整等多方面发展的现实需要。在司法运作过程中,陪审制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这一制度安排,可以有效发挥其通过实现实体与程序公正及陪审员与司法间的良性互动方式促进司法公信力的生成。但陪审制在司法运作中由于人民陪审员参与具有自我定位不准、与社会公众联系不紧密、缺乏社会的有效认同及无法与法官实现良性互动的弊端,凸显了我国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所构建的陪审制在司法公信力生成中的价值限度与现实需求的缺陷。  相似文献   
66.
67.
1764年,被伏尔泰称为“人权法典”的《论犯罪与刑罚》诞生了,贝卡利亚与他的《论犯罪与刑罚》在这一刻被铸成刑事法学风景。在第七章中贝卡利亚对“犯罪嫌疑和审判形式”做了专门论述,对我国陪审制度的建立有一定的启示和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68.
日本陪审制重建之探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09年5月,日本正式实施了于2004年通过的《陪审员法》。这是陪审制阔别日本66年后的重生,是日本司法进入新时代的标志。日本在建立陪审制的过程中,经历过失败,又因为种种原因而无法放弃陪审制。如今,陪审制重建,日本政府吸取了历史教训,从本国司法环境出发,对西方陪审制进行了本土化的改造,并利用5年的时间普及新制,为陪审制的正式实施打下了广泛的民众基础。其改革过程,有许多值得中国司法改革借鉴学习之处。  相似文献   
69.
程序的民主、公正是现代司法建立权威的基础.充分尊重并保护诉讼利害关系人乃至社会公众的程序参与权有助于法律权威的建立,从而消弭纠纷.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度在其衍变过程中实现了民主精神与现代司法理念的圆融,在保障公众民主参与审判的同时又兼顾了司法的专业化,维护了司法独立.我国的陪审制度也应该从国家本位走向权利本位,实现适当分权下的法官和陪审员的权力制衡,以改变司法实践中陪审制度形式化的现状,发挥其民主功能.  相似文献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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