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4184篇 |
免费 | 112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79篇 |
工人农民 | 35篇 |
世界政治 | 84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73篇 |
法律 | 1816篇 |
中国共产党 | 59篇 |
中国政治 | 356篇 |
政治理论 | 257篇 |
综合类 | 1437篇 |
出版年
2023年 | 11篇 |
2022年 | 21篇 |
2021年 | 29篇 |
2020年 | 79篇 |
2019年 | 46篇 |
2018年 | 55篇 |
2017年 | 71篇 |
2016年 | 66篇 |
2015年 | 62篇 |
2014年 | 174篇 |
2013年 | 342篇 |
2012年 | 320篇 |
2011年 | 294篇 |
2010年 | 254篇 |
2009年 | 282篇 |
2008年 | 325篇 |
2007年 | 315篇 |
2006年 | 332篇 |
2005年 | 355篇 |
2004年 | 325篇 |
2003年 | 209篇 |
2002年 | 137篇 |
2001年 | 92篇 |
2000年 | 69篇 |
1999年 | 22篇 |
1998年 | 2篇 |
1997年 | 1篇 |
1996年 | 3篇 |
1990年 | 2篇 |
1988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429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11.
法律行为基础瑕疵制度2002年被纳入《德国民法典》。法律行为基础瑕疵制度与我国现行民法中的重大误解制度、显失公平制度、附条件法律行为制度存在区别,并且具有独立的价值基础。因此,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当引进此种制度,并对该制度实行分别立法的模式,将法律行为基础欠缺制度规定于总则编,将法律行为基础丧失制度规定于合同法编。 相似文献
112.
113.
侵权法的局限性催生了环境责任保险,而传统侵权理论对环境责任保险正当性的质疑是站不住脚的,它阻碍了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事实上,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把环境民事责任与合同契约责任有机联系起来,弥补了侵权行为法在环境侵权领域的局限性,适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不仅不违反道德规范,不会导致个人责任没落,反而突破了传统侵权理论的桎梏,强化了侵权法的补偿功能,促进了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发展,扩大了侵权责任的范围和领域,有助于近代侵权法向现代侵权法过渡,对侵权行为法具有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114.
刘海云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2):110-116
因为连带责任有加重债务人责任之嫌,故连带债务不能推定,只有在法有明确规定时法院才能判令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司法实践中,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时有发生,此时法院的判决多认定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法官造法必然对案件的处理产生不公正,加重了债务人的负担.文章对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等有关问题进行论述,并提出一些立法、司法建议,进一步论证该制度的合理性和其实践意义,使其有益于司法需要. 相似文献
115.
郑芳玉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4):36-39,44
民事主体制度的历史演变在形式上主要经历了由家族到个人再到自然人与法人并存的发展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市场主体.民事主体的传统判断标准也受到新标准的冲击.民事主体二元结构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包括合伙在内的第三类民事主体的形成与发展适应了现实生活的需要,民法典应赋予其民事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16.
刘燕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6):33-35
汽车试驾是目前汽车销售商普遍采用的促销手段之一.由于当事人双方约定不明和法律规定不明确,汽车试驾过程中也经常就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等发生法律争议.文章对此进行了探讨,提出应该在明确汽车经销商的法律义务的前提下来确定双方的法律责任,并针对试驾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117.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交通安全法第76条所确立的危险责任只施加在那些其所从事的危险通常已由法律精确定义了的具体特定人身上,即机动车的保有人,对其他并非机动车保有人的驾驶人应当适用过错责任。机动车保有人的确定应当采取运行支配说与运行利益说二元标准,某人是否属于机动车的保有人,要从其是否对该机动车的运行于事实上处于支配管理的地位以及是否从该机动车的运行中获得了利益这两个方面加以判断。 相似文献
118.
古代西亚地区的《乌尔纳姆法典》对民事关系有着极为丰富的表述。它既代表了古代西亚地区最早法律文明的昌盛水平,也成为探究民法起源时的首要环节。因此,对《乌尔纳姆法典》颁布之前苏美尔城邦的经济交往关系、《乌尔纳姆法典》的民事规范以及对后世的影响进行比较系统的梳理,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19.
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对民法典中物权立法的影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土地公有制与私法理念的差异使我国的物权立法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国家土地所有权集民事主体与行政主体于一身,便于政府对土地利用行为进行积极的干预以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但也可能因为过分的干预而影响土地的利用效率,干预的形式主要应该是对土地规划的严格执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土地权利体系中缺乏土地下级所有权这样一个中间环节,影响了土地的利用效率。 相似文献
120.
汪水伟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1):99-105
侵权行为法中的公平责任是以衡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为主要理由,来确定责任主体赔偿或补偿责任的一种责任认定方式,是对传统归责方法的一种矫正。公平责任受其特定的归责理由的限制,主要适用于监护人责任、雇主责任、紧急避险责任中某些特定的情况,也适用于受益人的补偿责任或责任分担和对赔偿数额的限制方面。从立法例和司法实践中准确把握公平责任适用范围,对正确认识和运用公平责任归责方法,具有重要司法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