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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马文静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5(4):28-30
纠正违法制度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和主要形式,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缺乏全面系统的法律规定及运行机制,存在知情渠道不畅、监督标准不一、监督形式不规范、监督手段单一乏力等诸多问题。立法应当明确检察机关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制度的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同时规定救济途径、监督保障机制,从而对我国的纠正违法制度进行全面化、系统化的构建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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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刑法》第286条之一,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必须满足"经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这一条件,对这一条件的误解,致使本罪有束之高阁的风险。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属于客观的处罚条件,而不属于不法要素,也不属于责任要素。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命令,本罪的成立不以行政处罚为前提条件。监管部门可以口头形式作出改正责令,而不仅限于书面形式;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具备改正能力,不能成为免责事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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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安顺市专升本院校非英语专业的大学生英语基础薄弱、缺乏英语学习动力等现状,通过问卷调查、课堂测评发现引导学生进行正确归因能改善这些状况。通过对归因理论的概述,分析了归因理论与大学英语学习的关系,探讨了在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学习过程中进行积极归因训练的方式方法。 相似文献
14.
王广峰 《贵阳市委党校学报》2013,(5):22-25
十八大沿用了十七大“五位一体”的党建格局,并把制度建设放在最后,要求把制度建设贯穿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中。当前,党建科学化的研究中,出现了一些理解上的误区,其中对制度建设科学化的误解最多,出现了制度万能论的论调,造成实践中的困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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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伯琳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1,15(4):63-66
我们党之所以能在短短的 80年间取得辉煌成就 ,是因为她始终追求马克思主义这种唯一正确的信仰。我们党对正确信仰的追求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形成共同的马克思主义信仰 ,中国共产党诞生 ;把正确信仰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 ,新中国诞生 ;实践正确信仰 ,进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 ;坚持正确信仰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按照马克思主义信仰的要求 ,建设永立时代潮头的中国共产党。只要执着追求正确信仰 ,中国就有希望。 相似文献
16.
史丹如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7(4)
刑法修正案(八)将社区矫正正式写入其中,这是我国在刑罚轻缓化发展方向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但是,修正后的刑法在社区矫正执行的范围、内容及主体等具体方面,仍存在亟须完善之处。对这些问题的正确理解及合理解决,将有助于推进社区矫正的司法实践。另外,我国应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现实情况和发展需要,适时地制定《社区矫正法》,以推进行刑社会化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17.
重新解读《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文通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3,(6):5-33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基本著作之一,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是中共中央党校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必修课。鉴于讲授和解读中存在的误解和偏差,为了做到原原本本地领会这篇著作的基本精神,突出重点地把握其中的主要观点,使其真正成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有必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重新解读。这篇著作的核心是阐明哲学的终结和与之相对立的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确立,学习的主要目的在于掌握唯物主义历史观及其辩证法的一般规律,为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奠定科学的世界观和思维方法。 相似文献
18.
马家昱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8,(5):83-86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虽已实施多年,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我国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对其制度研究则多限于实务角度。本文立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问题,从法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消费者弱势地位的四种具体表现,以及作为“经济人”的经营者如何利用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侵蚀。在理论分析基础之上,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核心概念的修正、基本制度及标准的健全、诉讼制度改革和如何发挥法律的引导功能等层面提出了相应的法律矫正措施。 相似文献
19.
对我国行业协会性质错位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业协会作为民间经济组织,在维护企业共同利益,促进企业和行业发展,监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协调国家与企业、行业的关系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行业协会在我国由于过多地受到政府行政干预甚至左右,因此发生了性质错位。通过分析其性质本原,可以纠正目前我国行业协会发展中的性质错位现象,以促进行业协会的正常发展。 相似文献
20.
当事人确定标准再构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法学界普遍认为,当事人概念应从程序上加以把握。以此为前提,诉讼中以谁为当事人显得尤为必要。在冒用姓名诉讼、以死者为当事人的诉讼当事人确定理论的适用,表明了各学说在具体案例中有灵活适用的必要性与现实性。对审判实务中具体情况的分析,更说明了当事人确定理论有进一步研究的价值及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