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16篇 |
免费 | 12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3篇 |
工人农民 | 1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2篇 |
法律 | 69篇 |
中国共产党 | 2篇 |
中国政治 | 9篇 |
政治理论 | 5篇 |
综合类 | 37篇 |
出版年
2022年 | 2篇 |
2020年 | 1篇 |
2018年 | 2篇 |
2017年 | 3篇 |
2016年 | 1篇 |
2015年 | 4篇 |
2014年 | 11篇 |
2013年 | 9篇 |
2012年 | 8篇 |
2011年 | 7篇 |
2010年 | 10篇 |
2009年 | 15篇 |
2008年 | 10篇 |
2007年 | 8篇 |
2006年 | 6篇 |
2005年 | 7篇 |
2004年 | 7篇 |
2003年 | 8篇 |
2002年 | 5篇 |
2000年 | 1篇 |
1999年 | 2篇 |
1989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2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41.
韦寒燕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0(3):106-108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很不统一,UNCITRAL为统一海上货物运输法拟定了一个文书草案(UNCITRAL[全程或部分途程][海上]货物运输文书草案).在该草案中,借鉴了相关的国内立法,吸纳了先进的立法规定.但是作为妥协的产物,必然存在着在一些不足.文章从承运人(契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的主体识别角度,对该草案的相关制度略加探讨,同时,也对我们国家的海商法提出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42.
过失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既是责任发生的要件 ,也是责任限制的要件。这一问题之所以扑朔迷离、争论不休 ,原因之一在于各构成要件判断标准具有一定的重合性 ,以及缺乏整体性的把握。责任导源于义务 ,从注意义务出发考察责任的成立不仅符合认识路径 ,也是世界各国侵权法的共同做法。作为规范发生器的注意义务在责任的边缘领域突显其价值。 相似文献
43.
刑法因果关系论之危机、反思与出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杨彩霞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12(4):25-33
刑法中研究因果关系是为了解决归责问题,因而不能用哲学因果关系的研究代替之。而事实因果关系根本不需要在刑法的领域探讨。刑法所要解决的只是法律因果关系的问题。为了与刑法的宗旨相连,并且坚持因果判断上的客观性,不如将法律因果关系的概念转化为客观可归责性的概念,并借鉴德日有关理论,创设具体的判断规则。 相似文献
44.
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事实劳动关系,而法律又未对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范围等问题作出明确界定.因此,有些事实劳动关系在审理实践中难以认定,为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我们应当厘清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一些基本问题,并继续完善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45.
刘鹤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2,14(1):73-75
第三人作为公安行政法律关系中除行政管理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外的第三方主体 ,学术界还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从维护公民权利这一角度出发 ,为做好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衔接 ,应提出公安行政第三人的概念 ,它应有权利关系第三人、义务关系第三人、事实关系第三人三种类型。 相似文献
46.
47.
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暴露出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并不能对受害者和潜在受害者快速响应,尽最大可能实现对弱者提供及时、有效、公正保障的问题。侵权法、物权法提供的法律工具,对受害者保护来说,都存在较大程度的缺陷,而跨国公司母公司利用其与子公司的特殊关系,加剧了受害者求偿权实现的难度。国家应当在环境赔偿责任社会化的基础上将受害者事后救济制度与环境损害填补机制结合起来,形成综合机制。 相似文献
48.
本文提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四次历史性转变的新概括,这就是继20世纪完成的社会转折(40年代)、制度转变(50年代)和经济体制转轨(70年代末开始)之后,21世纪以来开始的是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转换。文章系统论述了第四次历史性转变提出的理论与实践依据、现实可能条件,揭示了第四次历史性转变新概括的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49.
何金洋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2):22-28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已成为现代社会的一大毒瘤。以聚法案例网中的裁判文书为样本,从犯罪人情况、组织状况、行为状况、经济特征及保护伞状况四个方面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现状和特征,从犯罪人个体、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角度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产生的原因,可以更清晰地厘清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根本特征,并结合其特点进一步提出打击、预防该类犯罪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50.
因果关系与过错的竞合是现代侵权法上因果关系理论向主观领域扩张的结果,二者竞合的实质主要在于“可预见性”在因果关系和过错中的理论安排,当代欧美侵权法在此呈现出两种模式。“相当性”与“可预见性”之间在因果关系层面的相互替代性是德国模式的合理基础所在,但是,德国模式却极易导致适用上的混淆或误解。在二者竞合问题的解决路径中,以过错的“可预见性”替代因果关系的“相当性”是最合理的方案。根据“相当性”或“客观可预见性”回归过错的基本思路,必须建构和强化过错的二元结构和“法律上的可预见性”理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