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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李秀丽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4):13-14
恢复性司法是以对被害人的赔偿为前提,以对犯罪人的悔罪基础,以对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的修复为目的对传统的报复性司法进行检讨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一种替代性刑事案件解决机制。笔者从中国国情从发,重点对恢复性司法之利弊关系进行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262.
263.
“教授法”是我国占主流的法学教育模式,该模式存在着忽视法学的实践性的缺点;统一司法考试中的刑法真题在总体上体现了素质教育理念;以司法考试为导向的法学教育不会成为新的应试教育;在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下,刑事案例演习这种新教育模式的探索具有时代意义。 相似文献
264.
对刑事侦查权进行司法控制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必不可少的措施。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坚持“侦查中心主义”,重实体轻程序和缺乏正当程序的观念,侦查权严重缺乏中立的司法权的控制。由此导致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现象屡禁不止。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对侦查权的控制应该委托给中立的法官,而不是检察官,并建立相应的程序审判制度、程序性制裁措施和改变公、检、法三机关的线形结构。 相似文献
265.
佘祥林案存在的问题反映了中国司法活动过程中最具代表性的问题,即程序的非正义性.要实现程序正义,有赖于司法主体摒弃"有罪推定"的传统思维定势,坚持"无罪推定"的司性理性;有赖于司法者坚持司法自治原则,排除外力干扰,依法独立办案;同时也有赖于司法者坚持法律至上性,依法保障诉权的实现.这三个问题也是限制当前中国司法秩序建设的关键性因素.一个良好的司法秩序只能靠法治,有法律规制的程序正义才是司法秩序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相似文献
266.
司法认知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赵泽君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2,10(6):70-77
司法认知是指法院对待证事项无需当事人举证证明 ,由法院作为职务上的事项予以认定并作为裁判或证明其他事实的依据。近现代的司法认知与证明责任一样是从古罗马法中逐渐演变和发展起来的。我国民事诉讼法应结合我国司法实践 ,并借鉴国外立法以完善我国司法认知立法。 相似文献
267.
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是各国政治体制中分权制衡原则的具体体现 ,也是司法监督行政权的重要方式 ,然而我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我们应当从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角度论述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探求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标准和健全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对策。 相似文献
268.
孟德花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7,54(3):51-55
别居又称分居,它产生于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的教会法,至今仍存在.国外各主要国家及域外香港、澳门等地区都规定了别居制度.通过别居制度与离婚制度关系、别居的原因、别居的程序、别居的后果及别居的终止的比较,以体现别居制度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所在. 相似文献
269.
郭殊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4,23(1):92-96
《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长期以来颇有争议,内部行政处分行为的可诉性是其争论的焦点之一。从目前我国内部行政处分行为不可诉的现状来看,应给予内部行政处分行为的相对人以司法救济的途径,并将内部行政处分行为纳入行政诉讼范围,接受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270.
所谓请求权竞合 ,系因同一生活利益同时为不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所涵摄 ,从而引起的数个具有不同客体、不同规范目的的责任关系的竞合。作为民事权利体系之枢纽的请求权概念 ,一方面对其所包含的“给付”究指法律关系内容意义上的给付抑或客体意义上的给付不加区辨 ;另一方面 ,以权利人指向国家的“司法保护要求权”作为请求权的本质属性 ,对实体法学、诉讼法学均产生错误影响。由其目标功能所决定 ,诉讼标的在结构上须同时包含“责任关系”与“接受权内容之主张”两重要素。在责任竞合情况下 ,可以利用“诉之利益”达成纷争解决一次性的目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