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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反倾销法的宏观分析——以国家利益为视角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WTO反倾销法主要指与 1 994年关贸总协定有密切联系的《1 994年实施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的协议》(下称《反倾销协议》)。本文从国家利益的视角 ,注重从宏观和内在动机以及国际经济相互竞争与依赖的现实 ,扼要地分析了WTO反倾销法的主要功能和体现的国家利益 ,指出 :一国制定与实施反倾销法 ,不仅要受到其他国家经济实力与对抗性措施的制约 ,而且也要与国际性法律规范和国际公共利益相协调 ,唯有如此 ,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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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欧盟对华反倾销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修正案>生效后,我国企业仍然很难在欧盟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此前对此问题的研究多是以欧盟的法律为原则讨论如何满足其市场经济待遇标准.中国入世后,我们可以根据WTO有关规则,研究怎样帮助我国企业摆脱欧盟非市场经济规则的困扰.本文正是以此为出发点,以探究非市场经济的内涵为基础,评析欧盟非市场经济规则及其变化,以WTO有关规则和中国入世议定书为根据,提出我国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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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哲焕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5):32-35
韩国反倾销法以为基础,并借鉴国际反倾销法的经验和最新发展趋势而修改国内相关法律而形成的.但是,它还有很多地方尚待改善.首先,必须改善贸易委员会的体制,应将贸易委员会提升为独立机构,转换为一元制常任委员中心型体制,同时进行人力资源的扩大和专门化,以保障反倾销工作的顺利进展.韩国反倾销法还要建设完整的再审制度和司法审查制度,以确保反倾销工作的公正性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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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欧盟现有的反倾销立法及其实践,欧盟反倾销产业损害认定能否成立大致可以分成立案审查阶段、初裁前调查阶段、终裁前后续调查阶段和复审阶段等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中,欧盟反倾销调查机构关于损害认定的法律标准的侧重点各不相同,而且在利害关系方证据材料的要求方面各具不同特点.欧盟产业损害调查各阶段法律标准和证据规则侧重点不同的做法并没有违反WTO《反倾销协定》之原则和精神,欧盟反倾销调查各阶段产业损害认定采用不同标准的做法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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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荣 《西安外事学院学报》2006,(2)
实质性阻碍是反倾销法损害认定问题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和实质性损害、实质性损害威胁共同构成反倾销法中的损害要件。实质性阻碍在反倾销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总体上探讨反倾销法律制度经济和非经济的合理性,并分析其在实质性阻碍标准中的应用,同时也将审查特别适用于实质性阻碍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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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反倾销措施业已成为世界各国防止倾销、保护国内产业的一种普遍手段。同时,作为维护国际贸易秩序的重要规则,反倾销法也获得世界范围内的广泛重视与关注。但是,由于反倾销所具有的"两面性"特征,其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备受争议,且已成为悬挂于WTO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本文拟从法律功能的研究视角,对反倾销法的显性、隐性功能进行分析,从而实现对反倾销立法的深入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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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法的实施既有利又有弊。欧盟在其反倾销法中制定共同体利益条款。该条款逐步从制定到发挥实质性作用,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目前,此条款在反倾销案件调查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