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9978篇
  免费   96篇
  国内免费   14篇
各国政治   33篇
工人农民   146篇
世界政治   233篇
外交国际关系   100篇
法律   2460篇
中国共产党   2322篇
中国政治   2703篇
政治理论   677篇
综合类   1414篇
  2024年   13篇
  2023年   86篇
  2022年   112篇
  2021年   114篇
  2020年   105篇
  2019年   85篇
  2018年   25篇
  2017年   55篇
  2016年   114篇
  2015年   236篇
  2014年   740篇
  2013年   702篇
  2012年   830篇
  2011年   809篇
  2010年   746篇
  2009年   773篇
  2008年   1010篇
  2007年   659篇
  2006年   691篇
  2005年   529篇
  2004年   314篇
  2003年   250篇
  2002年   350篇
  2001年   329篇
  2000年   279篇
  1999年   54篇
  1998年   22篇
  1997年   10篇
  1996年   6篇
  1995年   5篇
  1994年   3篇
  1993年   8篇
  1992年   2篇
  1991年   5篇
  1990年   1篇
  1989年   1篇
  1987年   2篇
  1986年   2篇
  1985年   2篇
  1983年   2篇
  1982年   2篇
  1981年   3篇
  1980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881.
《人事天地》2014,(7):57-57
<正>为创新人事管理体制机制,服务专业技术人才成长需要,广西壮族自治区职改办2014年5月4日印发《关于规范无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4〕64号),就规范无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882.
行政法关系单方面性的理论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法关系单方面性的命题在行政法学界基本上已成共识。然而, 作者认为该命题存在明显的理论错误和混乱,该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对行政权控制的研究, 其所依据的理论前提首先是难于成立的。事实上, 并非所有的行政法关系都是存在单方面性。单方面性只有在双方意志不一致时讨论才是有意义的。由此出发,作者得出了下列结论:行政法关系双方意志不一致是行政法关系单方面性存在的价值性条件; 行政法关系的单方面性仅存在于具有仲缩性的权利义务关系中  相似文献   
883.
884.
885.
本研究采用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量表、生活满意度量表、总体幸福感量表、思维风格调查问卷、青少年生活事件量表作为工具,以304名在校大学生为被试,采用层级回归分析模型,对生活事件和思维风格对主观幸福感的预测效应进行探讨。研究发现,人际关系负性生活事件对总体幸福感指数、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有显著的预测效应。立法型思维风格、等级型思维风格和寡头型思维风格可以显著预测主观幸福感。立法型思维风格对负性生活事件预测积极情感具有调节作用,寡头型思维风格与人际关系负性生活事件的交互作用可以显著预测总体幸福感指数、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  相似文献   
886.
对于动机错误有二元论与一元论之争.二元论者囿于“错误”是“表意人非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理念,不得不将“性质错误”拟制为内容错误,将双方动机错误置于错误法外救济.此种处理模式导致错误理论日益复杂化,难以把握.一元论为了将动机错误从可救济的错误中排除出去,主要采用列举或者相对人可识别性的方式.列举方式的优点是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缺点是难免存在遗漏;相对人可识别性的方式无法妥善解决纯使他人受益的法律行为中的动机错误与双方动机错误问题.我国可以借鉴一元论和二元论的优点,尝试采用第三条路径,即“统分结合模式”:“分”就是坚持动机错误与表示错误的区分;“统”就是在司法解释中,将主观行为基础错误、性质错误以及纯使他人受益的法律行为中,成为行为人发出意思表示唯一原因或主要原因的动机错误和表示错误一体纳入《民法总则》148条予以救济.  相似文献   
887.
888.
新修改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废除自身特殊需要作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前提,佐证我国政府信息自由立法面向客观法制度的发展,以及从知的需要到知的权利的转型。这一改变,除了具体法律适用层面的差别,更重要的是它与以公开为原则的基本立场一起,匹配信息公开范围和方式的周延性,尤其是豁免条款在布局和事由确定的清晰性,有助于信息公开制度朝向知情权意义上的主观权利客观化体系构建,体现开放性政府的发展方向,并有助于完善行政诉权的法释义学基础。对于实践中信息申请过度或者泛滥的应对,可在司法、行政甚至是立法论层面另予思考。  相似文献   
889.
公诉权由检察机关行使意味着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权应赋予检察机关,而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下的NGO负责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日常考察帮教工作,既可以充分发挥NGO的专业人才优势,又可以避免多头负责的弊端。基于降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和促使其改过自新的立法宗旨,检察机关有权根据其在考验期的表现,适时地在法定幅度内延长和缩减考验期。附条件不起诉的帮教工作绝不是独断的、教条的或家长式的灌输,而是引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欲望信念作出反思评估;更是通过某些优秀人物的示范作用,在他们内心产生某种道德感动,进而启迪他们的心灵。  相似文献   
890.
《政法学刊》2019,(1):15-24
留置研究在我国方兴未艾,但理论研究基础薄弱,制度配套措施尚不完善,短期内难以有效指导实践。为此应当摒弃以往过度依赖立法的思维定式,以法解释学为工具,通过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以及合宪性解释等方法将留置定位为一种特殊逮捕。同时为了进一步实现留置的法治化,应当打破逮捕既有的理论窠臼,以宪法的视角引入基本权利干预理论,以理念的革新推动留置条件的体系化与阶层化,最终将留置分为普通留置与重罪留置,将留置条件区分为作为基础性要件的证据要件、否定性要件的罪责要件以及核心要件的社会危险性要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