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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审判实践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所占比例较大,此类案件的处理普遍存在证据收集难、调解处理难、判决执行难等情况,尤其是双方当事人互殴的案件处理就显得更加困难。究其原因,案件当事人双方互殴,均有损伤存在,伤情轻重不一,治伤所花费用千差万别。在查清纠纷事实、分清事非、责任划分明确的前提下,损伤程度的轻重就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也是审判人员处理的难点。法医鉴定人则应对双方伤者损伤程度的轻重进行比较,并作出明确的结论。l对损伤程度进行比较鉴定的意义对损伤程度进行比较鉴定,明确指明互殴双方伤者中谁的伤情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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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如何摆脱“工学结合”中的羁绊——构建和完善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法律救济和处理机制的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针对当前高职院校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中存在的种种羁绊,从学生开始"工"和"学"轮换的顶岗实习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法律关系与性质分析入手,就针对性法律法规的制定、认真严谨地签订实习协议、建立和完善实习责任保险机制、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的应急机制与调解机制四个方面,探讨在顶岗实习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的法律救济途径以及处理机制的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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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中的人身侵权及民事责任——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身损害赔偿案例的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合同履行中,如果发生人身损害,当事人又以人身侵权提起诉讼,对此类案件,既不宜以违约判定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又难以以一般侵权构成要件判定当事人承担侵权责任,因为目前我国司法实践认定一般侵权构成的关键性依据,仍然是要求行为与损害之间形成"必然因果关系".因此,本文主张运用"法规目的说"判定合同违约行为与人身损害之间是否构成"合同法上的因果关系",如果构成,则可以结合其他要件,认定合同履行中的人身侵权成立,继而判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错的范围内承担人身侵权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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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轻高昂的学费负担,增加社会实践能力,在校大学生纷纷利用课余和假期打工。这段时期的大学生的身份是在校学生还是劳动者?他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由于《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在校大学生打工、实习、就业维权的规定,使得他们在诸如拖欠工资、工伤、劳动安全等方面难以得到全面的保障。一旦出现工伤、安全等人身伤害事故,用人单位立即以大学生未领毕业证,仍是学生身份,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为由否定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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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怀疑当老总的丈夫与公司漂亮的女秘书关系亲密,妻子叫上几个朋友“捉奸”,双方发生了扑扯,已有几个月身孕的女秘书掉倒在地,导致当场流产。经医院诊断,这次流产让女秘书再次怀孕的可能性很小。身心受伤害的女秘书一纸诉状,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生育权、人身伤害、精神等损失费用共20余万元。2008年1月22日,法院对本案作出了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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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是学校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又难以回避的事实,完全杜绝学校责任事故的发生是不可能的。因此,树立依法治校观念,提高安全意识,力除学校责任事故的隐患,防患于未然是十分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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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赋予劳动者享有包括安全与健康在内的各项权利,而工伤损害了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权,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后经济补偿并不能改变和消除职工人身损害的事实,更无法遏制工伤事故的蔓延。在全国上下大力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发展和谐社会的今天,只有通过工伤预防,实行源头控制,才能在根本上使工伤发生率降到最低、伤害程度减到最轻,最大程度地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权,满足劳动者日益提高的工作环境质量和安全健康方面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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