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059篇
  免费   40篇
各国政治   2篇
工人农民   6篇
世界政治   54篇
外交国际关系   3篇
法律   759篇
中国共产党   31篇
中国政治   106篇
政治理论   24篇
综合类   114篇
  2024年   8篇
  2023年   14篇
  2022年   12篇
  2021年   37篇
  2020年   17篇
  2019年   18篇
  2018年   4篇
  2017年   6篇
  2016年   12篇
  2015年   24篇
  2014年   52篇
  2013年   77篇
  2012年   90篇
  2011年   95篇
  2010年   66篇
  2009年   82篇
  2008年   75篇
  2007年   44篇
  2006年   41篇
  2005年   36篇
  2004年   63篇
  2003年   66篇
  2002年   53篇
  2001年   26篇
  2000年   33篇
  1999年   13篇
  1998年   8篇
  1997年   3篇
  1996年   4篇
  1995年   5篇
  1994年   6篇
  1993年   3篇
  1992年   1篇
  1987年   3篇
  1986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109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71.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我国《合同法》首次对代位权制度作了规定,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  相似文献   
172.
曹兴权 《法治研究》2015,(3):90-104
法定最低实缴资本原则被取消后,禁止抽逃出资的公司法规范依然有其存在价值,但解释规范的思维应当作相应转化。该规范的公益保护色彩逐步淡化,其价值不在于直接维系市场经济秩序,而在于保护个体利益。该规范保护的主体多元,并且除极端情形外,债权人保护仅具有间接效果。在论证抽逃出资行为的构成及民事责任的承担时,应将抽逃出资作为推理的小前提而非大前提,以使抽资行为的判断实现从价值到事实的转化。法院对待抽逃出资禁止规范的思维已有所转化,需坚持理性立场并且继续推进这些转化。  相似文献   
173.
我国2013年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额,废除法定的验资程序,采用完全认缴规则,工商登记不记载实缴出资等。此次改革的直接动因是降低公司设立成本,改善营商环境,但引发了关于债权人保护问题的激烈争论。对于2013改革前后债权人保护机制的成本收益分析表明,2013改革引入了债权人保护机制的新范式,而且比改革前的公司资本制度可能更为有效。从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和法律改革理论的角度看,2013改革在债权人保护方面提供了法律净收益,在方向和内容上具有正当性,符合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总体改革精神,但改革过程付出变法成本,特别是由于一些争议问题而导致的间接变法成本,建议及时处理这些问题,以后公司法改革应提供成本收益分析的评估报告。  相似文献   
174.
郭富青 《北方法学》2016,(4):112-123
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出资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请求权,在公司法改采认缴资本制后,其重要性日益凸显。这种求偿权只有当公司已经丧失偿付能力且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才得以触发。它的实现有赖于公司债权人拥有知情权和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的是法定保证责任,司法解释将其设定为一次性责任存在着疏漏;未出资股东的利害关系人承担的则是以资本充实责任为基础的连带责任,此种责任在我国立法上既失之过窄,又失之过严。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请求权具有比较优势,待时机成熟应将其上升为公司法层面的制度。  相似文献   
175.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法,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在债权人保护制度中引进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76.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形成,任何个人、单位的经济活动都不可能独立于社会经济生活之外。财务会计作为一种全社会通用的商业语言,承担着收集、加工、整理、传递各种经济信息的重要职责。财务会计信息也因此受到社会各方面的普遍关注。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是政府管理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宏观调控、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错误、虚假的财务会计信息,不仅妨碍了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工作,而且也严重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经济管理失控,税收流失,经济违法犯罪凸现。为此,笔者拟从法律诉讼的角度谈谈财务会计信息…  相似文献   
177.
高龙  郭杰 《法制与社会》2015,(8):101-102
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度由于其能够降低股东投资风险,鼓励投资,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要素.但是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对债权人利益保护上却存在一定缺陷,尤其是对于因为公司侵权行为被动成为公司债权人的非自愿债权人,由于他们对公司侵权行为具有不可预见性和非自主性,如果任由公司制度,只对他们承担有限责任,不符合侵权法的基本原理,也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为维护公司非自愿债权人的利益,贯彻侵权法中损害多少赔偿多少的原则,我们探讨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设立有限的有限责任,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保证侵权法基本原则的贯彻.  相似文献   
178.
华泽  韩敏 《中外法学》1995,(3):58-59
<正>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企业破产法》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不足和缺陷。 一、关于企业破产时间问题 《企业破产法》第3条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也就是说,在我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清偿不能”是企业法定的破产原因,所谓“清偿不能”不是指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清偿或暂时因资金不足等原因未清偿,而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没有能力清偿到期债务。对此,理伦界、立法及司法部门都有很明确的阐述,并基本上达成共识。但稍显不足的是《企业破产法》对企业破产的时间却没有明确的界定,即没有规定企业负债多少或负债多长时间后应强制申请破产。依据《企业破产  相似文献   
179.
冯莉平 《法制与社会》2014,(18):276-277
债权人撤销权制度,是债权保全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着重对债务人实施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及恶意以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进行约束,且债权人的撤销权不能自动行使,而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实现。对债权人撤销权是否成立的司法认定的关键在于举证责任的分配。本文从维护司法公正性的视角探索此类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确定举证责任分配,以期符合立法精神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避免使法律条文的规定成为一纸空文,影响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相似文献   
180.
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是与公司最为关注的两类利益群体,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权利与法律地位有着充分的规定,但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则缺乏积极、有效的手段。针对时下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本文从公司债权人的概述出发,在探讨我国公司法关于债权人利益保护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一些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