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3528篇 |
免费 | 94篇 |
国内免费 | 2篇 |
专业分类
工人农民 | 3篇 |
世界政治 | 136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6篇 |
法律 | 2053篇 |
中国共产党 | 87篇 |
中国政治 | 475篇 |
政治理论 | 95篇 |
综合类 | 769篇 |
出版年
2024年 | 6篇 |
2023年 | 26篇 |
2022年 | 37篇 |
2021年 | 46篇 |
2020年 | 53篇 |
2019年 | 49篇 |
2018年 | 11篇 |
2017年 | 33篇 |
2016年 | 53篇 |
2015年 | 99篇 |
2014年 | 223篇 |
2013年 | 185篇 |
2012年 | 260篇 |
2011年 | 299篇 |
2010年 | 274篇 |
2009年 | 260篇 |
2008年 | 310篇 |
2007年 | 236篇 |
2006年 | 215篇 |
2005年 | 189篇 |
2004年 | 170篇 |
2003年 | 116篇 |
2002年 | 125篇 |
2001年 | 106篇 |
2000年 | 106篇 |
1999年 | 41篇 |
1998年 | 19篇 |
1997年 | 23篇 |
1996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1994年 | 4篇 |
1993年 | 5篇 |
1992年 | 8篇 |
1991年 | 2篇 |
1990年 | 2篇 |
1989年 | 4篇 |
1988年 | 2篇 |
1987年 | 4篇 |
1986年 | 5篇 |
1985年 | 4篇 |
1984年 | 4篇 |
1982年 | 3篇 |
1981年 | 2篇 |
1979年 | 3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62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931.
罪责原则具有限制刑罚权发动的机能,因此被视为刑法的基石而不容动摇.但是刑法中的罪责概念并非一成不变,它随着时代的发展历经了概念的演变.从预防角度解读罪责的实质内涵是晚近德国学界发展出来的重要思潮,其中以雅科布斯教授提出的功能罪责论和以罗克辛教授提出的答责性理论为代表.预防罪责理论的创出招致了学者的质疑与批评,但是也引发了对罪责与预防关系的深入思考. 相似文献
932.
一、减刑制度与非典型形态的减刑减刑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刑事司法活动,是我国刑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行刑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适用减刑的对象应当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显然,适用减刑的对象条件只有刑罚种类的限制,而无犯罪性质、罪过形式和刑期长短的限制。 相似文献
933.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积极适应监所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牢固树立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三个维护有机统一的监所检察工作理念,全面加强和改进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一、突出抓好全国检察机关派出派驻监所检察机构建设工作会议和高检院《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的意见》的落实,推进派出派驻监所检察机构建设,更好地发挥派驻检察职能作用。2011年,高检院出台 相似文献
934.
935.
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改造罪犯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责任,推进执法的公平、公正,打造一支执法文明、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是维护社会和渚稳定的客观要求。日前,山西省晋城监狱紧紧嗣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目标。对部分监狱开展了有重点、 相似文献
936.
缘坐制度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刑罚制度,从其定义来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缘坐制度是指一人犯法,和其有一定关系的人诸如亲属、邻里和上下级一并受罚的制度;而狭义的缘坐株连范围仅限于亲属,一人犯罪,其亲属承担连带刑事责任。本文所要讨论的是狭义上的缘坐制度。 相似文献
937.
自近代刑事古典学派诞生以来,刑事法的谦抑思想日益受到重视,谦抑性已经成为当代刑事法所推崇的核心价值,刑罚轻缓化成为当今世界刑事法的发展潮流和司法改革的重点问题。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领域,这种先进的司法理念已经渗透到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各个 相似文献
938.
刑法立法应坚持统一法典模式,并通过《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增加或者修改《刑法》条文.对于目前统一刑法典存在的问题,应通过及时的法典编纂、提高刑法立法技术以及制定完善的法律适用规则来加以解决.犯罪圈的扩张应当缓慢前进,对待新的社会脱序现象,应当首先考虑运用行政处罚的手段加以惩治和预防. 相似文献
939.
对“性贿赂”是否需要入罪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时下,性贿赂现象十分严重,由此引发了性贿赂入刑的争论。性贿赂要不要入刑为罪?性贿赂能不能入刑为罪?这不但是一个理论务虚讨论的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需要面对的立法问题。尽管性贿赂的社会危害性十分明显,但由于性的复杂性和现代刑法对性的宽容性,导致了性贿赂难以入刑为罪。其实性贿赂的本质所在是权色交易,法律应当设法管住公权力的幽暗之处,加强公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而不在于过度关注私权利领域的性本身。性贿赂入刑为罪弊大于利。性贿赂一旦入刑为罪,在司法实践的定罪和量刑方面就会面临诸多无法克服的困难和障碍。 相似文献
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