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10篇
  免费   2篇
工人农民   1篇
世界政治   4篇
法律   76篇
中国共产党   2篇
中国政治   10篇
政治理论   2篇
综合类   17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2篇
  2022年   1篇
  2020年   4篇
  2019年   2篇
  2018年   1篇
  2016年   4篇
  2015年   1篇
  2014年   3篇
  2013年   14篇
  2012年   10篇
  2011年   7篇
  2010年   8篇
  2009年   13篇
  2008年   13篇
  2007年   1篇
  2006年   7篇
  2005年   4篇
  2004年   5篇
  2003年   7篇
  2002年   2篇
  2001年   1篇
  199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1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11.
论公益行政诉讼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彦 《法学论坛》2002,17(6):98-104
本文在借鉴国外公益诉讼制度的基础上 ,指出公益行政诉讼是为了排除传统的原告适格理论的阻却而在无传统诉权人的情况下 ,为公益目地而设定的一项救济制度 ,分析了公益行政诉讼的范围 ,赋予了检察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起诉资格 ,并进一步探讨了通过纳入法律援助制度、设立前置程序、放宽原告起诉条件的审查标准及防止滥诉来保障公益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  相似文献   
112.
个人信息保护请求权是为保护个人的知情权、决定权等个人信息权益及其最终保护的若干基本人权、宪法上的权利与自由、民法上的人格权等而设立的程序性权利。《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0条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请求权的具体行使方式。个人就个人信息保护请求权提起诉讼的,应以个人信息处理者拒绝其行使权利的请求为前提。人民法院处理个人信息保护请求权纠纷,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个人信息处理者拒绝个人行使权利的正当性进行审查。符合行使个人信息保护请求权的起诉条件的,个人可以就维护权利的合理费用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个人因个人信息被侵害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的规定直接提起诉讼,不以向个人信息处理者先行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为前提。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