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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重实体轻程序,是现代公司企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然而,更为严重的是,公司的经营者们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常常估计不足,甚至不以为然,他们也许还没有意识到,公司违章运作一旦产生纠纷,往往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本文所述的就是这样一个实例——  相似文献   
92.
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性裁判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1条所确立的程序性裁判,在范围上仅局限于二审法院对一审程序的审查,有避重就轻之嫌;在程序性法律后果上,单一的“发回重审”制度,使得程序逆行成为程序性裁判原则。要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中程序性裁判机制,首先应当健全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规则,主要是完善程序性法律后果的规定;其次要拓宽程序性裁判的范围;最后应当提高人权保障意识,加大程序性制裁的力度。  相似文献   
93.
理论界一直对违反行政程序的法律责任众说纷纭,在实务操作上更是莫衷一是。违反行政程序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认定行政程序违法的标准,本文认为除了法定程序标准外,我国还应引进正当程序标准,此外,对行政机关违反其所作出的有关程序的承诺的行为,也应认定为违法。对违反行政程序的行政行为,法院应根据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身份的差异以及行政程序的重要性程度,作出不同的判决,如果行政行为因程序违法而被撤销,行政机关不得重新作出相同或相似行为,并且行政机关应当对其违反行政程序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国家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94.
王伟  金海统 《时代法学》2003,1(1):36-44
情事变更制度是在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项损益平衡原则,旨在避免最严厉的公正转化为最大的不公正,以体现民法对人的终极关怀。情事变更制度从判例走向成文已成为世界民事立法的潮流。本文在充分考虑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对情事变更制度在我国民法典上的建构提出了自己的设想,以期裨益于我国正在进行的民事立法。  相似文献   
95.
牟丹  傅枫雅 《人民司法》2020,(13):62-67
<正>杭州知识产权法庭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于2017年9月8日正式挂牌成立,集中管辖发生在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辖区内的6类特殊的专利技术类等民事、行政案件。运行两年多来,专利案件呈现批量诉讼的特点,且有大量恶意专利维权逐渐露头。本文以批量专利诉讼案件为样本,就恶意专利维权案件的行为表现和危害后果等进行调研,剖析恶意专利维权案件的成因,并提出遏制恶意专利维权、加强诉源治理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96.
杨贝 《法商研究》2021,38(6):31-45
当前的个人信息保护进路可以归为两类:分享优先与控制优先.整体而言,这两种保护进路的共识多于分歧,都力求兼顾各方利益,反对极端主张.在实践中普遍应用的场景主义规制决定了是分享优先还是控制优先的进路之争会在各个场景出现,最终导致具体规则的随机、多元甚至矛盾.为了形成稳固、统一的价值逻辑以及为构建合理的新秩序提供正当性支持,需要从伦理层面审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进路:首先对两种进路予以底线伦理审查,判定两者是否有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其次考察两种进路对信息主体、信息共有人、非信息共有人这3类群体以及对人的发展、经济发展、环境和谐、文化繁荣这4项社会发展目标的影响,从而选择在伦理上更具正当性的保护进路.  相似文献   
97.
当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犯罪层出不穷,手段花样多,危害后果大,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犯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顽疾。为了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新型犯罪的研究、打击、防范,广东警官学院《政法学刊》近期向社会各界诚征“新型犯罪研究”稿件。征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  相似文献   
98.
《现代法学》2021,(1):128-143
禁止盗用规则是指在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保护之外,采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智力成果法益提供补充保护的规则,对于解决涉及盗用时效信息、数据库和商业设计等智力成果的纠纷具有重要价值。禁止盗用规则的正当性基础在于防止市场失灵,为此应当借鉴侵权行为而非不当得利的理论进路,不仅需要关注经营者的损害,更需要强调对整体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我国应构建禁止盗用规则的理论框架,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提供指引,适用标准包括竞争手段和竞争后果两要件,其中竞争手段要件需要结合竞争属性、实质性投资、注意义务进行认定,竞争后果要件需要从竞争关系、盗用比例、损害后果门槛展开分析,以此形成一个互相协调的动态判断系统。此外,还须谨慎地划定禁止盗用规则在保护对象、规制行为和有效期限上的边界。  相似文献   
99.
证明妨碍是劳动争议诉讼领域近年来突显出的新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劳动争议解决的专门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证明妨碍制度的规定不够具体明确,难以满足实践需要。完善我国劳动争议诉讼证明妨碍制度应首先明确其构成要件,强调成立证明妨碍的关键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证明协作义务和证据保存义务,且不再区分主观状态。进而在此基础上,结合劳动争议诉讼的特点,设立更为合理的制裁措施,选择以金钱制裁为主,同时并不排斥诸如转换证明责任、降低证明标准等多元化法律后果的适用。  相似文献   
100.
婚姻无效制度核心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婚姻法修改纳入立法日程,婚姻无效制度倍受关注,广泛而深入的理论思考,必将推动完整而科学的婚姻无效制度的诞生。为此,笔者拟就该制度的核心理论问题提出自己的设想,以期对我国的婚姻无效立法有所裨益。 一 婚姻无效的原因 按照我国80年婚姻法第2至7条和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关于结婚条件的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根据其欠缺法定要件的不同,可作六种分类,现分述如下: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非自愿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4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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