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52篇 |
免费 | 4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2篇 |
世界政治 | 7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8篇 |
法律 | 85篇 |
中国共产党 | 38篇 |
中国政治 | 72篇 |
政治理论 | 8篇 |
综合类 | 36篇 |
出版年
2023年 | 2篇 |
2022年 | 6篇 |
2021年 | 1篇 |
2020年 | 4篇 |
2019年 | 3篇 |
2018年 | 2篇 |
2017年 | 1篇 |
2016年 | 5篇 |
2015年 | 2篇 |
2014年 | 12篇 |
2013年 | 18篇 |
2012年 | 14篇 |
2011年 | 22篇 |
2010年 | 11篇 |
2009年 | 13篇 |
2008年 | 16篇 |
2007年 | 9篇 |
2006年 | 7篇 |
2005年 | 53篇 |
2004年 | 7篇 |
2003年 | 8篇 |
2002年 | 4篇 |
2001年 | 6篇 |
2000年 | 27篇 |
1999年 | 1篇 |
1997年 | 1篇 |
1996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5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51.
目的财产学说,兼具解释与建构的价值。在我国民事法制现代化的历史和现实中,宗教财产立法都没有能够摆脱目的财产学说的影响。在民初的近代私法转型中,目的财产说成为屡次寺庙财产立法的主流学说。在当前的宗教财产立法中,《民法通则》所规定的社会团体(宗教团体)所有说已经被《物权法》和《宗教事务条例》所抛弃。《物权法》对宗教财产规制的策略性回避立场,为对宗教财产法制的整体反思与建构提供了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宗教事务条例》开创的宗教财产的法制正在沿着目的财产学说的轨迹运动。 相似文献
152.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皇皇巨著《国富论》第五篇第一章中辟专节“论司法开支”。他首先讲了设立司法机构的目的和理由,认为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尽可能保护社会所有成员不受其他成员欺侮或压迫,即设立严正的司法机构。”后在“本章结论”中阐述了司法开支的性质,即“司法行政的开支,毫无疑问是为全社会的一般利益而支付的。”但是,他又在别处指出:从司法直接获得利益的,只是社会成员的一部分人,即“那些由司法裁判恢复权利或维护其权利的诉讼当事人’,因而,司法费用“应由他们双方或一方支付”。 相似文献
153.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共同构成我国区分所有建筑物自治管理的两大支柱机构。业主大会会议应由全体业主组成,包括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全体业主和各单个业主对业主大会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业主大会只有经一定程序由有权召集的人召集,其所作的决议方才发生法律效力。业主大会表决权大小的计算标准,应依专有部分的面积与建筑物专有部分总面积的比例确定。业主大会的会议决议包括一致决与多数决两种方法,所作出的决议不得违反管理规约。业主大会的决定既约束业主,也约束区分所有权的概括继受人与特定继受人。业主大会的召集程序或决议方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管理规约时,业主得于决议后一定期间内请求法院撤销其决议(决定);业主大会会议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管理规约时无效。 相似文献
154.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21,(1):126-139
随着数字货币时代的来临,存款的流通性逐渐增强。若将存款等同于存款现金,会使案件的判断陷入“两难”,所以应当将存款区分为存款债权与存款现金,但是有关存款债权的占有,以及存款现金所有的归属一直存在理论争议。为解决以上问题,应当明确刑法与民法虽然统一于法律体系,但是因为调整对象、手段与目的的不同,相较于民法,刑法具有相对独立性。基于此前提,刑法的占有是规范占有,不是民法的事实占有,刑法占有的对象可以包括财产性利益。“占有即所有”原则适用于民法,而不绝对适用于刑法;根据以上结论,可以推导出存款人占有存款债权。存款未被取出时,存款现金归属于银行,若存款被非法取出,存款现金的所有权人是存款人,而非取款人。 相似文献
155.
156.
157.
158.
据韩联社消息,驻韩美军前司令贝尔2010年12月3日在韩国回答“在全面战之后,中国是否会参战”的提问时表示,没有任何国家希望看到朝鲜半岛全面战和中国的参战。很明确,若一旦参战,中国的经济将会退到100年前的情况。“我们应向中国说明以军事行动应对朝鲜挑衅的必要性,参战会使中国损毁所有关系等。”他说。 相似文献
159.
中国国有资产量大面广,合理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不仅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从总体上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和竞争力的内在要求,而且也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探索国家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六大实际上提出了国有资产“分级所有”的改革设想,而事实上,“分级所有”的产权结构安排亦有法律与实践的依据.在这一框架下,国有资本应满足总体效益最大化、“分级所有”、分类管理等建构原则,并且要确定中央与地方国有资产的划分标准.在此基础上,应具体界定中央与地方国有资产的产权边界,促进中央和地方国有产权的流动,进而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