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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钟其 《公安学刊》2006,(4):60-63
管制刑是我国刑罚体系中最具“中国特色”的刑种,其存废论争可谓见仁见智。就管制刑的历史由来和理论价值而言,保留该刑种深具意义。当然,按照社会法治发展的现实环境和管制刑的制度设计分析,该刑种必须予以反思和改造,以弥补该刑种的缺陷使之适应社会法治发展之现实。  相似文献   
142.
蔡元培与中国传统的缺失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多年以前,我在翻译荣格对道家内丹经典《太乙金华宗旨》的长篇评述时,忽然意识到,对于现代中国人来说,我们距离中国自己的传统比距离西方传统更加遥远。我并没有因为自己是中国人就自然而言地更加了解或者理解自己的传统。相比之下,我对于科学话语,对于西方的知识体系,更加熟悉。前年,中医存废问题又在媒体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废中医派经常用来做杀手锏的问题有两个:  相似文献   
143.
论死刑的立法限制--基于国际标准的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限制直至废除死刑的国际标准,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遍认同和推广.限于我国实情,当前不能废除死刑.但应立足国际人权公约标准,严格限制我国死刑立法.死刑实体立法限制表现为科学削减死刑罪名,限缩死刑适用对象.死刑程序立法限制表现为完善面临死刑者的诉讼权利、死刑执行方式与死刑减刑制度,并增设死刑赦免制度.  相似文献   
144.
德国、意大利都曾照搬法国的预审法官制度,又先后于1975年和1988年通过新的《刑事诉讼法》予以了废除。但德国和意大利并未完全废除预审制度,而是根据其本国的实际情况,构建起了具有其本国特色的预审制度,原由预审法官行使的侦查和部分司法裁决职权,改由司法警察、检察官、侦查法官、中间程序或初步庭审程序法官等来行使。因此,在德国和意大利的刑事司法语境中,虽无"预审"之名,但仍有"预审"之实。  相似文献   
145.
集资诈骗罪是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同时也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其危害严重。通过对其构成要件以及与民间借贷纠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比较分析,进一步认识集资诈骗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并提出对集资诈骗罪死刑存废的观点。  相似文献   
146.
明辉 《政府法制》2011,(30):14-16
前不久,李昌奎再审被改判死刑,由来已久的死刑存废之争又在个案上被点燃。在大洋彼岸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72年福尔曼案中确定死刑违宪,后又在1976年格莱格等案中确定死刑合宪。半个多世纪以来,死刑案件始终困扰着美国最高法院,让大法官们不断地审视着一场又一场“国家对一个公民的战争”。  相似文献   
147.
石勇 《南风窗》2011,(15):60-61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死刑,而在于公正。如果存在着另一种法律惩罚能够保证使犯罪成为得不偿失的行为,那么死刑就是多余的。  相似文献   
148.
取得时效填补的权利真空主要由古罗马严格要式主义和战乱造成,这些原因在现代社会已不存在,该制度已丧失其发挥功能的基础,其适用范围也已被其他制度挤占殆尽。大陆法系民法典虽大多规定取得时效,但实际适用效果并不理想。取得时效肯定说各项理由多含理想因素。我国并无适用该制度的历史传统,主流价值观及公有制形式也使该制度的适用在我国存在现实障碍。  相似文献   
149.
拜读了本刊2011年第5期杜兆勇先生的大作“废除死刑需要观念先行”,激发了笔者的另类思考并望求教于杜先生及同仁:曾几何时,人们逐渐形成了一种印象,似乎废除死刑和保留死刑之争已演变成为理性与非理性之辨。  相似文献   
150.
从废除死刑的观点被提出来到现在,死刑的存废论争已经持续了200多年。我国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也持续了20年左右。死刑的存与废各有利弊,而我们的目的,则是平衡二者的优缺点,形成一个最适合我国国情的死刑制度,以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在此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通过是一次历史性的变革和进步,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次修正,通过多个条文来修改和完善我国现行《刑法》所规定的死刑,它对死刑适用消极条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法律后果进行了修改完善,首次对刑法分则规定的死刑罪名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削减,标志着理论界呼吁已久的死刑制度改革的主张已经正式获得了我国立法机关的认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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