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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以养老名义立项的项目采取了无偿划拨的方式,但却最终成为了商业项目。而在协议出让中,出让价格低于市价50%也不足为怪。在汉朝,孝顺老人曾是中国人进入国家机器,获取政治权力的评判标准,是为"举孝廉";而如今,养老事业则成为了部分地产商和财团与地方政府博弈,并取得经济利益的手段,是为"养老地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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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卿 《党员生活(武汉)》2022,(5)
在中国古代,吕员年龄造假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汉武帝时期,因为官官相护,官员队伍日趋年轻化,几乎全都是官员子弟。到汉顺帝时期,尚书令左雄上书说:“郡国每年举孝廉,都是马上就要授职施政、教化民众的,应该选取那些老成可用之人。孔子称:’四十不惑;《礼记》称:’四十曰强,而仕。请从现在起规定:年龄不满四十,不得察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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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文化是大学的灵魂。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大学的文化建设还是一个薄弱的环节,可以说现在大学存在的一些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大学文化的问题。大学文化既不是大学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守护大学文化的底线,就是要坚守中国大学文化根本,以孝廉文化引导大学文化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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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孝廉"作为我国古代一项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在挑选德才兼备的人才入官、保持官员廉洁和净化社会风气等方面发挥了相当积极的作用。文章诠释了"举孝廉"对当代公务员制度建设传递出的勇于打破现行利益格局、以制度约束权力、拓宽选任官员渠道以及敢于进行制度创新的当代借鉴价值,并结合当前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受阻这一客观现实,提出我国公务员廉政制度建设应抓住机遇,选定部分注重德孝的地方政府和"孝廉"文化气息浓厚的历史名城,并配以严格的现代公务员选拔程序,在严格监督、审核包括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基础之上,积极开展新时代的"举孝廉"试点工作,从而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务员廉政制度进行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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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种社会形态下的法律思想,都一定有其特有的社会背景和观念基础。就眼下中国而言,正在以高速发展的姿态展现在世人面前,这种发展深入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法制建设方面,具体引进、吸收、应用西方先进法律体系时,结合中国现状,却出现了一些现代法治理念"水土不服"的情形,简言之就是产生了情与法的冲突。在此背景下引入其他价值体系来解决中国本土实际问题是有必要的,即"引礼入法"来填补现代法治体系与本土民间生活的真空地带,但也不可否认这一举措的开展将面临的困境,也是本文图讨论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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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功德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2)
城管作为《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产物,虽然缺乏行政强制"基因",但刚性的城市管理任务诱发或明或暗的行政强制,致其陷入合法性困境。为了走出困境,各地或者通过增量调整、为城管设定强制,或者通过存量调整、安排城管"挪用"其他行政部门的强制,但二者自身的合法性也成问题。即将出台的《行政强制法》似乎为寻求城管强制合法化预留了出路。但当前更有可能去设定城管强制的不是法律或行政法规,而是地方性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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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传统文化中提炼出廉政特质并予以当代提升,对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加强新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总结提炼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廉政特质,主要包括"民惟邦本""为政以德""隆礼重法""慎独正己""孝廉相成",这些廉政特质要得到当代提升,应分别在以下方面着力:强化宗旨意识、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净化政治生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推进制度反腐,加强自身道德修养、追求高尚生活情操,通过弘扬家庭美德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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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宇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5):170-185
“精算平衡”和“预算平衡”处于复杂的法律逻辑关系中。精算系社会保险的决策工具,旨在将社会保险长期收支关系的测算结果演变成为法律,预算系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工具,应当在精算的基础上编制短期内的基金收支状况,并接受代议机关和参保人的民主监督,因此,精算制度可以作为测算社会保险收支的工具,预算平衡应当作为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德国自治管理模式下的社会保险仍然遵循预算平衡原则,不能将该国政府预算案中无详细的社会保险预算作为确定精算平衡法律原则的论据。考虑到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和提高统筹层次的政治目标,未来仍然应当保留现有法律对预算平衡原则的规定,同时完善相关的收支项目并建立民主化的实施机制;待社会保险制度定型之后,亦可以考虑将精算制度“入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