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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从客观的违法论的立场看,涉及生命等重大法益的间接故意犯罪的未遂也具有科处刑罚的必要性。我国立法既定性又定量的特点决定了我们在讨论既未遂的问题时,必须确定我们是在应然层面还是实然层面进行讨论这一前提,否则,国外相关的研究成果搬到我国后,可能就是南橘北枳。 相似文献
22.
胡杰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13,(2):12-17
纵观这几年的关于核心价值观提炼的争鸣,始终都有一条主线和矛盾贯穿其中,即“应然”与“实然”的关系。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应然”和“实然”的哲学思索和探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含的价值目标、价值向度、价值规范和价值追求作出区分和剖析,有助于把提炼和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科学地论证和全面地宣扬,帮助提炼和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更快、更易地融入到人们的心中。 相似文献
23.
村干部角色偏离及其矫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应然角色来讲,村干部是村民利益的代表者与维护者,这是由村民自治制度决定的。但是,村民自治实践表明,一些村干部已经偏离了应然角色,扮演着乡镇政府代言人、"营利型经纪人"及派系代言人的角色。矫正村干部角色偏离的措施主要有: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养,提高他们的素质;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对村干部角色的制约作用;充分尊重村民自治权利,严格依法行政。 相似文献
24.
法律真实是证明标准的实然状态,其往往与客观真实不完全符合,但是不能脱节和悖离。法律真实在司法操作过程中表现出多层次性,即不同的罪状,不同的刑罚,证明标准不完全相同;不同的诉讼阶段,证明标准的表现为渐进式,不同的证明主体,不同的证明对象,分别也适用不同的实然的证明标准。实然的证明标准的多元化与多层次性能够更好的确保诉讼的安全与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客观真实。 相似文献
25.
辩护制度是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在检察环节保障律师充分依法行使执业权利,能够有效加强对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外部监督和制约,以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基本人权。检察环节属于刑事案件的审前阶段,这个阶段较审判阶段而言,律师介入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帮助的范围上都受到严格限制,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更易于受到侵犯,在这个阶段保障律师行使权利对实现诉讼程序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析了检察环节律师介入诉讼活动的实然状态,同时提出实现从实然到应然的跨越的现实途经。 相似文献
26.
<正> 法存在着实然和应然两个领域,这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三方面:1.实然法与应然法的区分。实然法,顾名思义指的是历史上和现实中实际存在的法。西方的一些法学家还把它叫做实证法(Positive Law)、制定法、意志法和主观法。因为它们能为人们的感觉所证实,是立法者制定的,是人的主观意志的产物和体现。黑格尔把实法叫实定法,因为在他看来,自然法或哲学上的法也是实际存在的,只不过是它未经国家确认因而未能以确定的形式展现在人们的面前罢了。他认为自然法和实定法分别属于法的一个方面,自然法属于法的概念,实定法属于法的定在。法的理念就是它们的统一。应然法与实然法相对应,指的是应该存在但并未真实存在的法,由于它只存在于人们的理想之中,只是表达了人们对法的一种价值追求,因此又叫理想法。 相似文献
27.
郭娜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7(5):17-20
自然法从古希腊伊始,至今一直是法律思想领域的一柱栋梁,它历经西方社会各大学派的吹捧或是抨击,从兴盛到没落再到复苏,不得不说它是西方法律文明史上不可或缺的重要学说。它奠定了西方法律人权、民主、分权等观念的基础,它的超然、实然、应然的内容层次也为现代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了一定的价值标准。对它在西方法律文明史上的地位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8.
刘玉东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11,25(2)
在各类语境下的社区概念是其共性的内涵在特定的问题意识下的具体概括,概念的每种使用都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性体现在社区研究的不同命题、针对特定的社会现象以及这种现象下形成概念的逻辑过程和结论的不同。差异性的存在也表明社区研究必有其本土意识,尽管各种理论成果都可能在某些角度引起人们的共鸣,但这些共鸣未必就是真实的中国社区的实际面貌,在人们主观倾向的背后,中国社区有自己的实然的内涵。 相似文献
29.
孙全胜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2013,(4):16-20
实践矛盾观的出场逻辑,是与时俱进发展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参照。实践矛盾观的理论形态展示着本然、实然与应然的三重逻辑形态。实践矛盾观的本然逻辑体现的是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过程,实践矛盾观的应然逻辑体现的是主观如何更好地符合客观的理论诉求,而在实践矛盾观的本然逻辑与应然逻辑之间,还有一个理论和实践二元分离的实然逻辑。实践矛盾观的应然逻辑既是对实然逻辑之"主客分离"的反思和超越,又是对本然逻辑之"人的能动认识"的强化,是理论的完备形态,是具体的历史的科学理论。实践矛盾观的逻辑形态显示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创新路径:解构和建构相统一,理论和实际相结合。 相似文献
30.
实然与应然——法律伦理之可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伦理及法律伦理学是否可能取决于从法律伦理行为事实能否推导出法律伦理行为应该。然而,单纯从行为事实是推不出行为应该的,只有通过法律目的判断以及法律伦理行为事实和法律目的之关系判断才能从法律伦理行为事实如何推导出法律伦理行为应该如何。法律伦理行为之应该经由人们的实践活动可以变为现实,其具体保障在于法律伦理良心、法律伦理名誉及底线法律伦理的法律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