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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不起诉制度,符合刑法的谦抑原则,契合了教育刑的要求.适用裁量不起诉制度应符合犯罪的法定条件.同时,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不深,有认罪悔罪表现;具备一定的监护条件和社会帮教条件.裁量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实现了宽与严的有机统一和良性互动,是实现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效果最优化的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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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危机"的症结何在——就犯罪圈、刑罚量问题的些许感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付立庆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7,20(5):63-66
本文从新近的一种人格刑法的有力主张入手,首先给出了对于当下刑事法网是"厉而不严"而非"又严又厉"的基本判断,在此基础上,认为破除刑法危机、实现刑法机制的良性运转应该以"严而不厉"为基本保障,从而主张在刑罚轻缓化的同时,还必要强调刑法调控范围的适度扩张即犯罪化,并且,为这样的一种主张与时下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意义上找到了某种契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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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我国现行的居于主导地位的刑事政策,实质是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要尽可能地减少社会对抗,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正确解读这一政策的内涵,加以精准定位并在刑法适用层面进行研究,将更好地使之适用于司法实践,起到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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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人身危险性理论的新应用——兼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身危险性虽然理论上存在争议,但其对刑罚的重大意义是被公认的。西方发达国家在刑罚制度中,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普遍应用了人身危险性理论。我国刑法立法及刑事司法中,虽然体现了对人身危险性的重视,但存在立法未予明确、适用范围不清、操作无据可依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①明确将人身危险性写入10个条文,且有23个条文与人身危险性理论有关,标志着我国刑法对人身危险性理论应用到了新的阶段,体现了我国刑罚制度更趋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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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逮捕必要作为审查逮捕环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主要实现途径,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宽"、"缓"的一面,对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促进和谐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当前高检院深入推进的三项重点工作中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要求审查逮捕工作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保护人权的现代刑事诉讼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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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是指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做到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要讲求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就是要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实行区别对待,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宽严有度,既要保证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又要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刑事司法活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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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体现了刑事司法的务实倾向,有利于促进人权保障和刑事司法改革。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的"严"与"宽"是不可分离的。本文指出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引下,一方面要严厉打击恶性刑事犯罪,另一方面也要展开刑事诉讼机制创新,如刑事和解、诉辩交易等,同时还要激活我国刑法中的非监禁刑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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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一种性质恶劣、危害严重、影响广泛的严重犯罪活动,是我国刑事政策和刑事法治严厉惩治的重点犯罪之一,这就决定了在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坚持以严为主的原则。但打黑运动亦应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不能盲目的扩大化,要确立明确的标准,区分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两类不同性质的组织。在黑社会性质组织内部,要施行区别化对待的原则,对一般参与者从轻处罚或者进行非罪化处理,对自愿退出组织者给予鼓励性措施,从而取得打击黑社会组织犯罪的最佳社会效果与最佳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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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与自诉的同时存在,必然导致公诉权与自诉权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增大。协调自诉权与公诉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使公诉权与自诉权实现理性回归是我国贯彻"公诉为主、自诉为辅"起诉制度必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诉讼程序方面得以体现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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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考目前的商标犯罪形势,借鉴法社会学研究范式,分别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概含,目前商标犯罪的形势以及刑法中的商标犯罪规定为线索,旨在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指导下,提出商标犯罪刑事政策及我国商标犯罪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