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701篇 |
免费 | 1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篇 |
工人农民 | 9篇 |
世界政治 | 82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7篇 |
法律 | 279篇 |
中国共产党 | 36篇 |
中国政治 | 127篇 |
政治理论 | 34篇 |
综合类 | 137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19篇 |
2022年 | 13篇 |
2021年 | 23篇 |
2020年 | 28篇 |
2019年 | 28篇 |
2018年 | 10篇 |
2017年 | 14篇 |
2016年 | 18篇 |
2015年 | 34篇 |
2014年 | 59篇 |
2013年 | 50篇 |
2012年 | 52篇 |
2011年 | 38篇 |
2010年 | 54篇 |
2009年 | 53篇 |
2008年 | 46篇 |
2007年 | 31篇 |
2006年 | 22篇 |
2005年 | 22篇 |
2004年 | 19篇 |
2003年 | 31篇 |
2002年 | 16篇 |
2001年 | 9篇 |
2000年 | 11篇 |
1999年 | 3篇 |
1997年 | 1篇 |
1996年 | 1篇 |
1994年 | 1篇 |
1988年 | 1篇 |
1987年 | 1篇 |
1985年 | 1篇 |
1980年 | 1篇 |
1979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71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41.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引发的关于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留守儿童凸现的种种社会问题,暴露出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存在很多的缺陷,不能适应新情况,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为此,本文试从留守儿童的角度出发,剖析我国监护制度之缺陷,建议弱化亲属监护,建立国家监护制度,明确监护制度在一般情况下的无偿性及在特殊情形下的国家补偿性,建立监护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42.
43.
孙海涛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5)
美国欠缺行为能力成年人之关系权学说经过多年的发展日趋完善。它从社会关系学的角度来分析了成年人监护的设立、被监护人权利的维护以及终止监护的条件。独特的分析角度、严密的逻辑性、富有实效的操作规范使得它具有高度的研究价值,为成年监护法律制度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鉴于我国高龄智障者日益增多,我国仅限精神病人为成年监护的对象,完全无法利用该制度保护其利益。现行条文不仅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且法律条文规定过少,非常有参照外国立法修正本国立法的必要。 相似文献
44.
监护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还没有系统完备的老年人监护制度.本文从立法和司法实践等不同角度分析了我国老年监护人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老年监护人制度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45.
我国现行监护制度统一采取“监护”的方式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权益进行监督、保护,以弥补法律主体的行为能力。随着我国步入人口老龄社会,老年人的财产管理、人身照顾等成为综合性社会问题。然而,现有的监护制度难以覆盖对老年人的监督保护,因此,本文在论述现有监护制度对老年人保护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46.
47.
面对社会转型,我国以家庭监护与亲缘监护为主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已经无法适应现实的需求。离异家庭、隔代家庭等各种非常态家庭的数量的逐渐增多,社会需要国家作为社会管理组织进一步介入未成年人监护事宜。本文通过完善明确监护制度的具体运作模式与监护人的具体监护模式,构建国家监护制度进行了探讨。以期为完善我国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做出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48.
论禁治产人与无行为能力人的当代私法命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古老的禁治产人制度因背离当代人权保障的理念,陆续退出大陆法系主要国家民法典。作为继受了禁治产人制度的我国成年无行为能力人制度,除了在理念上存在着与禁治产人制度相同的问题外,在立法和适用中还面临着诸多问题。未来民法典对成年人应取消无行为能力人一级的司法拟制,保留限制行为能力人。对限制行为能力人,实行个案审查以确定行为人的行为能力的欠缺范围。新设监护登记替代行为能力宣告的公示方式。 相似文献
49.
成年监护制度是监护制度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对现代各国的成年监护制度内容上的分析和比较,对我国成人监护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状况做出分析,从而在监护人权利、义务、责任和具体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我国成人监护立法完善之建议。 相似文献
50.
我国应设立未成年子女财产监护权之公权干预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引发思考的案例陈甲系贵州省人,1999年7月在江苏淮安与蔡甲结婚。2000年2月,陈甲生下了儿子蔡乙。2006年3月,蔡甲在外打工过程中,意外从楼上摔下死亡。陈甲与其子蔡乙共获得用人单位18.5万元的赔偿款,该款由蔡甲的哥哥蔡丙负责保管。这18.5万元中,除了5000元用于安葬蔡甲、给陈甲现金5000元及存折3万元外,剩余的14.5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