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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指出我国《保险法》中对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其判断标准是其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法律上所承认的利益。何为“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还很模糊,需要司法实践中进一步做出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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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11年7月14日16时,被告鲍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一重型普通半挂车,沿绩溪县城龙川大道自南向北行驶,至某路口右转弯时,与非机动车道上自南向北进入路口的程某乘骑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程某受伤,电动自行车损坏。经绩溪县交警大队认定,鲍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在医院治疗期间,被告车主方某已垫付赔偿款61234.4元。2012年2月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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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保险人订约说明义务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第17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上述规定,确立了保险人的订约说明义务。根据上述规定,所谓订约说明义务也称为“醒意义务”,即保险人于保险合同订立之际,向投保人说明合同条款涵义之义务。此项义务具有以下特点:1法定性。订约说明义务是保险人的法定义务,一切保险人均负此义务,且不允许保险人以合同条款等方式予以限制或免除。2先合同性。订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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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承保风险出发,分析保险公司面临的五大风险,针对这些风险,从三个不同方面提出了化解承保风险的制度与措施:加强政府的引导;在内部经营环节,要加强核保与理赔环节的风险防范;在内部管理环节,要加强商业风险管理,注意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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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一:拒赔没那么容易
近年来,国内部分保险公司形成了一种“潜规则”:保险人收取保费时不认真审查投保人告知的事实,出险时则竭尽全力严格审查,非查出投保人所告知的事实存在漏洞不可。有的保险人甚至明知投保人提供的是不实告知,也不制止。这样一来,如果不出险,就坐收保险费;如果出险,则以未如实告知为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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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法》第五条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而鉴于保险合同的特殊性,法律对于保险当事人诚信程度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民事活动,当事人若有违反,对方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关系。这就是所谓的最大诚信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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