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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证券投资基金的利益冲突交易具有双重性,不法的利益冲突交易不仅会给基金投资人带来巨大的损失,而且会带来市场诚信的丧失。甚至危殛到基金行业的生存。因此,对证券投资基金利益冲突交易的法律管制一直是各国基金法律的重要内容。与国外相比,我国对于基金利益冲突交易的管制规定过于简单,需要从基金监管体系、促进基金市场充分竞争以及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62.
合法性问题是当前私募基金最大的发展困境。《证券投资基金法(征求意见稿)》给予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法地位,扩大了投资范围并丰富了基金的法律形式。未来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可能出现以下趋势:信托契约私募发展速度减缓;非信托契约私募快速发展;合伙制私募日益普及;公司型私募成为基金管理公司的法律模式;松散型私募仍将广泛存在。  相似文献   
63.
沈春耀 《中国人大》2012,(16):20-20
如果成立了公司、成立了合伙企业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那么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其进行管辖、调整是可以成立的。但是一个关键的因素是要界定何为“从事证券投资活动”。  相似文献   
6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15号现公布《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监会2012年6月12日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以下简称银行托管部门)的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行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有关规定,现就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6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37号现公布《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监会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为进一步做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运用在香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试点工作,现就实施  相似文献   
66.
67.
政府投资基金是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和改革情况如何?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赴上海开展实地调研、走访和书面调研10余支中央政府投资基金、参与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绩效评审,并委托山东、江苏、深圳等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开展监督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调研。  相似文献   
68.
财预[2015]210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委):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和风险控制、预算管理等工作,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健康运行,根据预算法、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相似文献   
69.
本文首先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概念、特征及相关金融理论进行梳理。然后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国内外的发展和现状做了实证对比研究,其中国外的研究主要是对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历程进行总结。简述了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70.
聂毅 《求索》2010,(2):115-117
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性质应为企业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应适当提高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扩大基金托管人的备选范围;原则性地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并完善基金管理人的具体义务、赋予基金托管人质询权和对违法行为停止请求权;应降低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召开的难度,加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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