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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支付的兴起,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陆续出现,支付手段也日新月异,陆续出现了"花呗""京东白条"等小额信用贷款.由此利用支付宝"花呗"等第三方支付手段进行现金套现的网络犯罪行为也常见诸报端.2017年12月27日,"花呗套现"非法经营案件的宣判,使得该案件成为全国首例因"花呗"非法套现而入刑的案件.在此文中看,本文将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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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支付宝一直尽量淡化与银联的竞争色彩,但随着支付宝在线下支付的不断发力,消费者手机支付习惯被培养后势必蚕食"刷卡消费"总量。支付宝如果杠上银联,是否还能发展一帆风顺?在攻占了线上支付的大部分市场之后,阿里巴巴又将目光瞄准了线下支付。2014年"双十二",线下门店排起的一条条长队成了一道另类的风景线。"双十二"当天,支付宝联合线下将近100个品牌、约2万家门店推出支付宝钱包消费5折活动,覆盖范围为餐馆、面包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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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纪彦 《共产党员(沈阳)》2016,(3):50-50
违规送礼出现“新神器”
【互联网+】一些违规送礼行为搭上“互联网+”的快车,利用微信红包、物流快递、支付宝转账、电子充值券等方式收送礼金、礼品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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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利用支付软件侵犯他人财产方面,理论与实践中存在两点错误倾向:没有明确相关业务的性质及所涉法益,将余额、余额宝、蚂蚁花呗、快捷支付等都看作由支付宝提供的业务;没有区分不同业务中财物的性质,而是一概认定为资金或财产。余额服务是支付宝公司与客户双方间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余额的实质是预付价值,支付机构负有身份验证义务,非法转出他人的余额构成诈骗罪。余额宝服务是以支付宝平台为依托、由天弘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的货币基金服务货币基金,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非法获取他人余额宝内的财产,实际上是在冒用基金持有人的身份向天弘公司发出赎回指令,构成诈骗罪。蚂蚁花呗是由蚂蚁金服提供的信贷服务,使用他人的蚂蚁花呗实际上是冒用他人的身份签订贷款合同,构成合同诈骗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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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创新日新月异,挑战与机遇如影相随,风险与创新结伴而行。P2P平台和众筹平台以其独到的撮合匹配、金融脱媒、信用评级的创新能量影响千家万户,除电商系的"支付宝""余额宝"等著名产品之外,小企业e家、小马Bank甚至"纯中介+银行"的"众金所"等银行系的各类新模式跑步上线,证券系的"银河金山"等也紧随其后,今年春节微信红包演化成全民抢红包的新民俗,互联网金融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经济社会生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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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作为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的一种,随着人们运用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地受到交易纠纷困扰。从支付宝的运行模式入手,分析支付宝与相关主体以及相关主体间在电子支付中衍生的交易纠纷类型,剖析目前支付宝自身所建构的纠纷解决模式以及我国的ODR模式,参考并借鉴美国、欧盟的纠纷解决模式,完善我国的电子支付中的纠纷解决策略有:通过确立支付宝的法律地位来巩固支付宝所建构的纠纷解决机制;重新建构和完善我国的ODR;发展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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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后红包大战时代的移动支付市场仍然硝烟弥漫抢红包了吗?刚刚过去的这个春节,大部分人在拜年问候之后可能都会问出这句话。红包这个并不年轻的节日传统,在今年成为移动支付行业大战的导火索。这场战争从2015年1月延续到农历春节,直到如今都还在发挥着余威。而当红包大战硝烟散去,移动支付的行业版图是否会因此剧变?在后红包大战时代,谁又将笑到最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