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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郭会玲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0,14(6):78-82
新刑法将毁林犯罪规定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增加了毁林犯罪内容 ,不仅保留原刑法的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 ,新增了保护珍贵树木有关条款。加大了对毁林犯罪的打击力度 ,在加重法定刑的同时 ,将附加刑改为强制性规定 ,增加了管制刑 ;犯罪主体扩大到了单位 ,不再局限于自然人。毁林犯罪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目前存在的问题有 :滥伐林木罪的法定刑问题 ,明知持有违法发放的采伐许可证而进行采伐的罪与非罪问题 ,毁林开垦、采石、采砂等行为的刑事处罚问题 相似文献
832.
近几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生存能力的增强以及全世界人口的急剧增长,人类向自然索取的越来越多,导致地球上许多的矿物资源面临着枯竭,动植物濒临灭绝,原始的森林面积快速的缩小,而人类社会向自然界排放的各种废物和污染物已经远远的超过了自然本身的吸收净化的能力,生态环境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世界各国开始逐渐注意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纷纷加强环境刑事立法。由此,本文从环境犯罪的现状和我国现存的环境刑法中存在的问题入手,论述了如何加强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遏制环境犯罪,并提出完善我国环境刑法的意见,以期能够有效的打击环境犯罪。 相似文献
833.
韩友谊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0,14(2):101-107
死刑是人类应用最久的刑罚,具有极端的威慑作用,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标。死刑不能铲除产生犯罪的社会根源,也不可能遏制犯罪的产生。死刑具有非人道性和不可挽回性,有碍于寻求遏制犯罪的有效手段和预防犯罪的合理体制。死刑的存废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基础上。在我国废除死刑是一个长远目标,逐步限制死刑的适用,进而在适当时机废除死刑,是比较合适的途径。 相似文献
834.
我叫张艳.十八年前出生在贵州省思南县一个山峦叠嶂、交通闭塞的小山村。我家姐弟三人,我排行老大一为了帮助父母早日摆脱贫困,挣钱供弟弟妹妹读书,初中刚毕业,我就主动放弃升高中的机会,向父母提出外出打工的要求.母亲开始说什么也不同意,后来在我的软缠硬磨下,母亲终于松了口。 相似文献
835.
施卫忠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0,14(5):104-110
拒绝证言权是指证人在司法机关要求其提供证言时基于法定的事由而得以拒绝的权利。各国刑事诉讼中多有此项证人权利的规定。大陆法系国家规定的拒绝证言权的对象和范围相对英美法系国家宽泛。立法者承认证人有拒绝证言的权利 ,是在实体真实与正当程序间价值权衡的结果 ,在逻辑上和学理上是沉默权延伸的必然结果。因此 ,拒绝证言权不仅仅是证据法上的一项抗辩权 ,更应属于基本的人权范畴。拒绝作证权在我国有实行的必要 ,应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证人拒绝作证权制度 ,包括拒绝自陷其罪权、亲属之间拒绝证言权和职业、公务上的拒绝证言权。 相似文献
836.
837.
《刑法》第336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高将其罪名确定为“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笔者认为该罪状的表述和罪名的确定均有不妥之处,应当修改和完善。 首先,罪名确立不准。节育手术乃节制生育手术,包括以下两大类,一是绝育手术,即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术和粘堵术;二是安置宫内节育器术。并不包括罪状中列举的节育复通术、终止妊娠术、摘取宫内节育器术,更不包括假节育手术。因此,“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这一罪名不能全面正确反映《刑法》第336条第二款的内涵和外延,将其罪名改为“妨害计划生育手术罪”更为适宜,因为,上述手术一旦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完成,必将妨害我国计划生育管理秩序。 相似文献
838.
我国目前通行的犯罪构成理论 ,因其存在的合理性 ,而发挥了重要的历史性作用。同时 ,因其科学性上还有缺陷 ,因此需要进行整合重建 ,以更加适应新世纪同刑事犯罪作斗争形势的需要。在整合重建时 ,需科学采用东西方刑法文化的“可用资源”。从时空的流转来看 ,刑法文化移植整合 ,既涉及古往 ,又涉及今来 ;既涉及国际刑法文化 ,又涉及国内刑法文化 ,问题的关节或契机是所处的时代。移植整合而铸就的新理论的出现 ,乃是时代的产物。 相似文献
839.
1997年以来,随着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刑法的相继实施,使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滑坡,办案数量大幅度下降,追根溯源,主要还是案源不足。要解决这一问题,扭转案源严重溃泛的局面,有效的办法应当是主动出击,变等米下锅为找米下锅,结合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在解决案源问题上要不断拓宽侦查视野,延伸捕捉案件线索的触角,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网络体系,开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840.
陈兴良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1,(3):3-9
刑罚目的是刑罚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它对于刑罚的创制、适用与执行都具有指导意义。在刑罚目的问题上 ,长期以来存在报应刑论与预防刑论之争。刑罚目的是报应与预防的统一 ,这就是刑罚目的二元论。基于刑罚目的二元论的立场 ,本文对刑罚的报应目的与预防目的加以论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