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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案到法的阶段 ,是指“由法案提出直到法的公布的一系列正式的立法活动所构成的立法阶段” ,它是立法主体通过法定程序产生正式立法文件的阶段 ,须经历提案、审议、表决、公布四项主要程序。(一 )提案阶段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立法程序及其完善所谓提案 ,是指享有立法提案权的机关或个人 ,依据法定程序向有权立法的机关提出关于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立法文件的活动[1] 。其核心内容是立法提案权的归属和行使。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 ,有权向拥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立法议案的主体有 :大会主席团、常委会、各专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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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与权力之间存有二律背反,一方面,权利的实现,需要权力作后盾;另一方面,为了真正实现权利,又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本文拟对二者的本质及其关系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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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措施与著作权保护探讨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技术措施是权利人为了防止他人非法接触、使用其作品而采取的技术手段,实质上是在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进行权利管理的内涵之一。技术措施对合理使用和公共领域具有冲击作用。从平衡著作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众自由获取知识和信息的宪法性权利以及合理使用作品的权利角度看,技术措施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此进行了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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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消除权利贫困与构建和谐社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消除不和谐现象,权利贫困是造成社会不和谐的本源性因素,许多不和谐现象都是由权利贫困引起的.权利贫困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彼此消长的关系,消除权利贫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构建和谐社会是消除权利贫困的有效措施.消除权利贫困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符合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特征.全面提高社会生活的民主化程度和普遍提升公众的权利意识,是消除权利贫困的根本性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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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公民资格权利的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公民资格权利发展角度考察我国的社会转型有利于分析、解释国家面临的挑战和宏观发展轨迹。1990年代以来,在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分化和利益的多元化、社会公平问题、政府转型的大背景下,我国公民资格权利取得了一定进展:与市场经济建设相关的公民权利内容进一步发展,民主政治的实践使公民政治权利的形式和内容有所充实,社会权利的保护和发展尚处于探索当中。从宏观角度看,公民资格诸权利呈现出分化发展和相互推动的特点;国家主导制度构建与公民积极行使权利构成公民资格权利发展的双动力;户籍制度对权利的分等作用弱化,平等的公民资格权利的普遍化进程加速;程序性权利的设置与保障仍然不足,呈现出探索性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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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享有选举村委会成员的法定权利,但村委会选举实践中村民选举权利常常受到各种主体的非法侵害,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选举诉讼救济机制的缺位。我国现行法律对村民选举权利救济制度的规定极不完善,应尽快将诉讼机制引入到村委会选举中,加强对村民选举权利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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