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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
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今时代发展的主旋律,社会的和谐与否,执法部门是否正确执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得不到有效监督的话,就难免会产生错案,就难免会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果权利受到侵害后得不到有效救济的话,就很容易引发上访事件,社会就不会稳定,更谈不上和谐。但目前我国的法律状况很难保证监督的有效性,因此,笔者建议立法机关尽快立法,以实现监督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792.
793.
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具有自身的专门意义,而并非等同于所有检察职权或检察机关工作范围。法律监督是国家为实现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与控制而专门设立的一项职能。其意义在于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权力机关在司法活动中监督法律的适用、执行以及遵循情况,包括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刑罚执行监督。而我国传统检察理论多年来习惯于对"法律监督职能"进行泛化和模糊认识,即将其理解为检察机关"对一切滥用国家权力行为的监督与追究"或"对犯罪的追诉",本文对此类观点进行了逐一地分析与批判。 相似文献
794.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我国检察机关各项改革中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改革。主诉检察官制度赋予主诉检察官在审查各类刑事案件及出庭支持公诉中独立处理案件事宜的权力。但在漫长的检察工作实践中,主诉检察官会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诱惑和压力,难免要出现办错案,甚至贪赃枉法、以案谋私的现象,这就无法回避放权与滥用职权的矛盾,因此对主诉检察官行使检察权的监督和制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95.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作出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论述,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明确了新时期、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所应 相似文献
796.
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检察机关应当担负自己的历史使命,坚持法治观念,防止公权滥用;保障人权,维护社会正义和司法正义;加强法律监督,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质。 相似文献
797.
司法权可以划分为程序性裁判权与实体性裁判权。我国检察权的核心内容是"司法权中的程序性裁判权",即司法权拆分的产物。这一拆分具有充分的法理基础和现实必要性,并符合检察权"国家权力之双重控制"的定位和功能。我国应当将"程序性裁判权"作为检察权的基础,赋予检察机关完整的"程序性裁判权",并进一步理顺现行检察权中"程序性裁判权"与"控诉性监督权"及"侦查性监督权"的关系,完善检察机关的控诉权,建立总检察长领导下的独立职务犯罪侦查机构。 相似文献
798.
检察权即法律监督权,是检察机关在国家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中所承担的特定职能和责任。目前,我国检察权的配置还存在较多的缺陷,从公诉权、侦查监督权和职务犯罪侦查权等方面完善检察权的合理配置,是当前司法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799.
权力结构模式的差异,决定了检察权的不同属性。三权分立模式下,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实行动态横平制约,没有必要专设独立的检察机关。在我国一元分立的权力结构模式下,检察院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的本质属性就是进行法律监督。目前,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原因,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呈现弱化态势,因此,有必要正确认识检察权能和其他权能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强化我国的法律监督。 相似文献
800.
本质主义法学、法律监督理论与检察权本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雪阳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23(5):84-89
对于检察权性质的讨论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逐步受到人们的关注.然而众说纷纭的背后,本质主义思维和法律监督理论一直在暗中主导着人们的思维模式和讨论路径.从对本质主义思维和法律监督理论批判入手,突破现有的思维框架,才能真正认识到检察权的本质,即其兼具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双重属性的特殊权力形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