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07篇
  免费   5篇
世界政治   1篇
外交国际关系   3篇
法律   38篇
中国共产党   12篇
中国政治   22篇
政治理论   19篇
综合类   17篇
  2022年   3篇
  2021年   2篇
  2020年   2篇
  2019年   2篇
  2018年   1篇
  2017年   2篇
  2016年   5篇
  2015年   3篇
  2014年   11篇
  2013年   7篇
  2012年   8篇
  2011年   5篇
  2010年   12篇
  2009年   11篇
  2008年   12篇
  2007年   4篇
  2006年   3篇
  2005年   8篇
  2004年   4篇
  2003年   2篇
  2002年   1篇
  2000年   3篇
  199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1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11.
目的论把翻译定义为一种有目的的行为,主要内容有"目的法则"和"忠诚原则".目的论拓宽了翻译的范围,增加了翻译技巧的适用范围,为译者灵活处理目标文本提供了理论依据,从而把译者从直译的羁绊中解脱了出来.但是目的论也有自身的局限性,引起了其他理论学派的一些批评和争议.  相似文献   
112.
论人工智能法律主体的法哲学基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骁克 《政治与法律》2021,(4):109-121
当下人工智能主体学说面临诸多问题,需从法哲学视角予以审视。就人工智能本体而言,其行为具有自主性,不宜纯粹以客体相待;从他者期望视角观察,人工智能拥有道德责任能力,系道德主体。法律主体理论经历了由自然人有限人格到全面人格,再到自然人、法人综合人格的演化过程,呈现客观化趋势,不唯理性、意志等主观要素论,其为人工智能法律主体提供了栖居空间。在目的论意义上,人工智能能够推动积极向善,助力美好生活,实现显著的经济社会价值,作为法律主体具有合目的性。在当代,传统主体哲学转向,人的哲学危机引发新思考,尤其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主体-客体范式发生变化,客体主体化的历史经验及当代实践显现一种哲学可能性,即主体不限于人,从而强化了人工智能法律主体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