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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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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Ⅰ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人权一向持肯定态度。他们认为,人权是人们的私人权利和政治权利的"最一般的形式",是人按其本性应当享有的权利:"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涉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这样的观念自然是非常古老的,但是现代的要求是与此完全不同的。这种平等要求更应当是,从人的这种共同特性中,从人就他们是人而言的这种平等中,引伸出这样的要求:一切人, 相似文献
844.
反垄断诉讼是具有公益性的经济法诉讼,通过诉讼这一行为过程来实现反垄断实体法所规定的内容,反垄断诉讼在保证反垄断法实施上价值重大,对于民事松松的适用也存在重大意义。文章分析反垄断诉讼构建的理想模式,首先说明反垄断案件的特点,其次根据特点推衍出构建制度的基本思路,最后简要整理我国近年来反垄断民事诉讼案件案由及处理,确定构建制度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845.
高秦伟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17(1):38-56
承担第三方义务的私人主体拥有技术或者经营、管理上的优势,可以更好地发现与阻止违法行为,同时也更符合成本收益分析的要求。法律控制越是复杂,立法者越是需要使用侵权法、第三方义务制度与政府规制来共同实现法律实施与遵从目标、实现最佳威慑效果。能否产生有效的威慑是判断第三方义务是否适当的关键,除非第三方义务可以有效阻止违法行为,否则立法者不应过多地赋予私人主体承担第三方义务。政府如何更好地监督第三方义务主体,如何保护相对人的言论自由、平等权、职业自由等基本权利,均是构建第三方义务制度需要认真考量的内容。 相似文献
846.
847.
848.
论私人所有权自由与所有权社会化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所有权社会化的立法政策是应时代变化而对私人所有权绝对性所进行的修正 ,但其客体主要限于私人土地 ,在特定时期还会涉及到私有性质的生产资料。根据客体所负载的社会功能的不同 ,法律对私人所有权的限制亦表现出明显的差别。所有权社会化并非否定私人所有权 ,而是在充分尊重私人所有权的前提下使私人所有权的行使与社会公共利益保持一致 相似文献
849.
胡敏洁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14(2):18-27
私人参与给付行政的法根据在于宪法对给付行政中国家和社会二元关系的确立。私人可能作为被授权者、被委托者、提供协助者或监督者进入给付行政法律关系之中。私人承担给付行政任务,若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则成为行政主体。私人可能具有防御权利与积极的受益权利这两种形态的实体权利。私人履行给付行政任务需要承担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司法实践则依然按照传统的“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观点来处理有关争议。 相似文献
850.
金融市场的每个主体都是独立的个体存在,同时也是金融市场的个体成员,不仅有个体利益的追求,同时也具有金融市场的整体利益需求。因此,在金融市场中,作为意志表达的意识形式的权利,就形成了个体性金融权利和社会性金融权利的对立统一关系。作为金融市场中的主体,其个体性权利主张的对象是具有平等地位的金融相对人,其社会性权利主张的对象是金融自律组织和政府。中央银行作为金融政府是金融货币主体社会性权利的主要供给者,在实现金融社会性权利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是货币主体最核心的社会性权利,是中央银行行为的准绳。我国中央银行行为必须以我国金融市场中的货币主体的客观的现实的需要为其磁针的指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