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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1.
胡家山是溧阳市上兴镇分界村的一个自然村,西与溧水县接壤,四面环山,属茅山革命老区。胡家山有山南、山北两个村民小组,共82户,280多人。过去,胡家山是一个穷得叮(口当)响的偏僻山村。路不通,电不通,水不通,仿佛与世隔绝。村民住的是茅草顶、乱石墙的屋子。由于山多田少、灌溉条件差,一日三餐只能以山芋、南瓜等杂粮为主。如今,胡家山的面貌发生了巨变,成为上兴镇楼房普及率最高、纯农户安装程控电话最多的自然村,是全镇除集镇外唯一安装路灯和最早开通自来水的自然村。199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近4000元,高于全村、全镇、全市的平均水平,比1991年增长5.6倍,比1979年翻了5番多。而且在现今的时代,胡家山人仍旧保持着一种传统的集体行为习惯,只要 相似文献
882.
883.
884.
<正> 学者们对于国际私法调整对象,虽然认识不尽相同,各持己见,但认为国际私法是解决法律冲突的看法却比较一致。问题是,对于什么是法律冲突,法律冲突发生在何时与何地,以及发生法律冲突的法律条件是什么,见解迥异。某些国际私 相似文献
885.
886.
“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思想作风、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力运行规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工作新机制,把惩治与预防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 相似文献
887.
随着刑法立法的日益复杂化,法条竞合现象急剧增加,对法条竞合必须进行更为准确的把握。法条竞合是一种行为落实到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的结果。法条竞合不属于实质的竞合。获得广泛认同的犯罪构成竞合说并未揭示法条竞合的本质。法条竞合的本质在于,某一犯罪行为的全部不法内容,一个法条本就足以完全评价,却受到了数个法条的竞相评价。 相似文献
888.
“同时犯”是关于罪数(竞合)的规定。以犯罪成立条件作为罪数判断标准,“同时犯”前款行为与其他犯罪之间,无论在文理上、类型上,还是事实上,都系数罪关系。“同时犯”规定省略了处置理由,导致数罪与处置规则之间衔接不畅。应确立“先犯罪构成,再犯罪构成关系”的罪数(竞合)规则。数罪并罚的处置理由是犯罪成立条件之毫无重合;从一重罪从重处罚的理由是犯罪成立条件之部分重合,包括构成要件行为重叠与构成要件法益重叠。从一重罪处罚的理由是犯罪成立条件之完整重合,但有犯罪成立条件部分重合的情形,此时,司法上应当在从一重罪处罚基础上适当从重。能够与帮信罪“同时构成”的“其他犯罪”,只能是刑法分则中以提供行为作为构成要件行为类型的罪名,不包括关联犯罪共犯罪名。 相似文献
889.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设立,一方面契合修复性司法理念,体现刑罚个别化原则,另一方面也符合刑法谦抑性品格以及适应起诉便宜主义的要求。司法实践在认定涉罪未成年人“悔罪表现”时往往以犯罪行为发生后的表现来推定其主观认罪、悔罪的心理,存在一定的片面性,而且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督考察体系。为充分发挥附条件不起诉的制度功能,对涉罪未成年人“悔罪表现”的认定应当采用全面、动态认定的路径,包括考量犯罪前、犯罪中、犯罪后以及监督考察期限内的具体表现;并辅之以建立科学合理监督考察体系,包括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日常监督考察工作,优化监督考察期限的设置,实现帮教活动的规范化。 相似文献
890.
危险作业罪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罪名,如何准确认定事关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J省首例已判决的危险作业案为例,结合全省、全国该类案件面上总体情况,危险作业罪法律适用中主要有三个焦点性争议问题需要加以厘清:一是对“现实危险”的把握,此系危险作业罪的核心要件,可重点结合危险来源的特定性、危险程度的严重性、后果发生的紧迫性等三个方面作出认定;二是对于危化品的界定与规制,需要综合考虑毒害、腐蚀、爆炸、燃烧等性质对涉案化学品加以考察,并在司法实践中组合关联证据加以证明;三是对罪名竞合问题的处理,主要是把握好危险作业罪与部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危险作业罪与危险驾驶罪、危险作业罪与非法经营罪、危险作业罪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等四组关系,划分罪名边界,依据不同原则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