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6382篇 |
免费 | 412篇 |
国内免费 | 25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04篇 |
工人农民 | 158篇 |
世界政治 | 498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79篇 |
法律 | 10504篇 |
中国共产党 | 2160篇 |
中国政治 | 7376篇 |
政治理论 | 1133篇 |
综合类 | 4707篇 |
出版年
2024年 | 59篇 |
2023年 | 205篇 |
2022年 | 238篇 |
2021年 | 368篇 |
2020年 | 332篇 |
2019年 | 232篇 |
2018年 | 90篇 |
2017年 | 172篇 |
2016年 | 323篇 |
2015年 | 728篇 |
2014年 | 1768篇 |
2013年 | 1630篇 |
2012年 | 1781篇 |
2011年 | 1930篇 |
2010年 | 1955篇 |
2009年 | 2091篇 |
2008年 | 2331篇 |
2007年 | 1886篇 |
2006年 | 1728篇 |
2005年 | 1456篇 |
2004年 | 1187篇 |
2003年 | 1071篇 |
2002年 | 1041篇 |
2001年 | 896篇 |
2000年 | 841篇 |
1999年 | 172篇 |
1998年 | 52篇 |
1997年 | 59篇 |
1996年 | 15篇 |
1995年 | 13篇 |
1994年 | 22篇 |
1993年 | 9篇 |
1992年 | 20篇 |
1991年 | 20篇 |
1990年 | 18篇 |
1989年 | 19篇 |
1988年 | 7篇 |
1987年 | 3篇 |
1986年 | 8篇 |
1985年 | 7篇 |
1984年 | 6篇 |
1983年 | 8篇 |
1982年 | 3篇 |
1981年 | 8篇 |
1980年 | 10篇 |
1979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1.
在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贯彻省委有关工作安排,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和优势,在作出疫情防控相关决定后,还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高频度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和解读工作,多措并举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相似文献
12.
《立法法》修改后,辽宁省9个"设区的市"获得地方立法权。2015年至2018年,9个新增立法权城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积极行使地方立法权,制定地方性法规31件,包括地方立法规则的事项以及城乡建设与管理和环境保护的事项。从两大类地方立法的范围看,存在地方立法的缺位和越位问题,需要在未来立法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13.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9,(1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课教学中实现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直接体现在知识教育与价值观教育相互渗透的过程之中,体现在以情感为媒介实现由知识向价值的转化过程之中。红色文化融入"纲要"课教学能够丰富"纲要"课的知识性,提高大学生的学习兴趣;红色文化融入"纲要"课教学有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有效提升"纲要"课教学的价值性。红色文化融入"纲要"课教学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还存在众多薄弱环节。通过"纲要"课程课堂专题教学、课堂实践教学和课程网络平台等路径将红色文化融入"纲要"课教学改革创新中,能够有效实现"纲要"课教学中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 相似文献
14.
15.
16.
17.
18.
19.
李瑞昌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0,(4):80-82
今年2月10日,遵照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的指示,国家卫健委统筹安排了19个省份对口支援湖北省除武汉市外的16个市州及县级市,解决湖北省除武汉市外其他地市的医疗资源紧张和病人住院需求大的问题。同时,从全国大中城市抽调了多支医疗队伍支援武汉抗疫。在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对口支援机制,正是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落实“全国一盘棋”指示的细化措施。至3月下旬,整个抗疫阻击战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援鄂医疗队陆续返回,逐步回归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状态。无论是受援地湖北省市还是支援地省市的政府和人民都举行了热情的、令人感动的欢送迎仪式。然而,对此次医疗援鄂的长远意义还未充分表达出来,应从更高站位来认识这场医疗援鄂的长远意义。 相似文献
20.
《北方法学》2019,(3):5-16
损害赔偿责任,依其是否以加害人有过错(过失)为要件,主要可区分为有过错之加害行为及无过错之加害行为。因其间在事实特征上存在有过错及无过错之区别,其规范需要因此可能不同,而在规范规划上必须区分为二个类型:将有过错之加害行为规定为侵权责任;将无过错之加害行为规定为危险责任。分别按其类型特征规划其赔偿责任之成立要件及理赔的方法。德国立法例采侵权责任与危险责任在不同法典并立的立法模式,而中国立法例采合并立法之模式,将侵权责任与危险责任一体规定于《侵权责任法》一部法典中。《侵权责任法》第6条及第7条虽分就有过错之加害行为及无过错之加害行为加以规定,但未因此分别称为侵权责任及危险责任,而通称为侵权责任。并就无过错之加害行为,基本上亦规定其加害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其规定之有过错之加害行为及无过错之加害行为的责任要件虽然不同,但并无特别凸显其应有不同之法律效力的规定。特别是对无过错之加害行为的责任,并未一般地附以责任限额及强制责任保险之配套要求。该种不同,将来在其适用之实务上的发展究竟产生什么影响,今后在比较法上值得注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