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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
新《律师法》研讨综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对新《律师法》的总体感觉
(一)检察官感觉
有的认为,新《律师法》增强了律师的辩护权利,是国家法制进步和文明的体现,检察机关要调整执法理念,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使国家打击犯罪的力度不受影响。因此,我们要注意学习和理解新《律师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提高自身素质.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积极面对和解决《律师法》施行后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挑战和问题。 相似文献
582.
辩护权起源于西方社会,是被追诉人获得辩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我国刑事诉讼立法虽对此作了规定,但由于立法理念、价值取向等问题,刑事被追诉人及其辩护律师的辩护权在司法实践运行中还存在较多障碍。本文以秩序价值与人权价值间的平衡为视角,以今年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切入点,探讨我国的刑事被追诉人及其辩护律师辩护权的现状与重构,以期能够对我国辩护权制度的完善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583.
584.
585.
关于现代技术的演进,自主性理论认为,现代技术成为了对世界的构建方式,人类并不能控制和确定技术的演进方向;而按照马克思主义人类学哲学思维范式,对技术及其演进方向的把握应该置于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之中,在以私有制和商品交换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制度中,不同利益集团博弈形成的合力推动技术演进,从而使技术超越了人类的有效控制。对技术进行约束、克服其异化,根本在于实现自然主义、人道主义与共产主义的统一。 相似文献
586.
吴文勤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1,(3)
现代公共哲学努力践行在多元共生理念统合下实现互利共赢和价值共享。它是基对于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缺陷及其后果的反思,其目的是通过强调公共理性,建立社会共识,崇尚公共精神,重构共同体和公共领域来摆脱社会治理困境。公共性意味着在一个敞开的公共领域因他者的存在而获得自我在场的真实体验。公共性是以凸现人的主体性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基础,是为了消解个人、社会与国家的对立。自主性、多元性和共同体是现代公共性的核心概念。我国社会正处于急剧变革之中,公共性问题也日益突出。在重建公共性过程中,要注重公共性与市场性的融合、宪政秩序的构建、公民社会的培育、公共精神的构建、公民参与的扩大。 相似文献
587.
尹易雯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1,12(4):62-65
在目前利益群体分化的背景下,中国国家自主性建设要达到防止政府俘获,发挥国家作用,促进国家发展,维护社会公正的目的。为此,建设国家自主性的措施包括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在政府与强势利益群体间建立明晰的组织边界,建立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建立利益群体的利益和思想整合机制等。 相似文献
588.
国家自主性是我们认识转型期利益整合问题的一个非常有益但又常常被忽视的视角。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分化与冲突日益加剧。与此同时,其利益关系却处于严重失衡的状态且缺乏有效的整合机制。究其根源,在于当前我们的国家自主性陷入了一种双重困境,即国家自主性不足和国家自主性无限增长两种因素同时存在。而要实现转型社会的利益协调与整合,出路在于要由失衡走向均衡,在宏观上构建有限合理的国家自主性,培育健康能动的公民社会,以实现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微观上则要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实现不同群体间的互惠共生。 相似文献
589.
590.
李贵方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5,13(1):128-132
辩护本来是一种权利,但在很多情况下似乎成了一种待遇。走向权利的辩护,说明现实的辩护权还未完全、充分地权利化,需要把辩护权提升为每个公民的基本宪法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需要获得更充分的被指控犯罪的信息,而辩护权的真正实现更依赖并检验正当程序。没有正当程序就没有辩护权,没有辩护权就不是正当程序。因此,走向权利的辩护不仅仅是一种批判,更是一种完善与追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