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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4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被授权播发这个决定。
这次修改的五部法律包括保险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气象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为取消和下放了这五部法律设定的六项行政审批项目。 相似文献
942.
公安机关行政裁量基准在本质上是公安机关内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一种重要技术手段和控权方式。完善的公安机关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有助于实现行政裁量的法治化治理。重视对行政裁量因素的实证分析,切实推行行政裁量基准的公示和评估制度,加强对行政裁量基准工作的监督,是优化公安机关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943.
蔡琳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17(6):18-29
法律解释不应被视为纯粹的语义归类或人为划界。"甘露案"再审判决书中对于"剽窃、抄袭"的立法本意的法律解释并未被证成,而且也无法被证成,因为该案中此描述性不确定法律概念并不存在多义性。"情节严重"作为评价性不确定法律概念,为构成要件的裁量,裁判者不能通过定义式的法律解释代行判断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本案的实质并不在于对"剽窃、抄袭"或"情节严重"的解释,而关涉裁量是否合乎制度的目的。 相似文献
944.
945.
任亚楠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4):48-51
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与夫妻财产制度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我国学界关注的问题,但学者观点莫衷一是。笔者从家务劳动的评价基准着手,考察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的源头后发现家务劳动经济补偿与夫妻财产制之间的关系并不确定,也无须确定。在适用我国婚姻法第40条时,宜区分夫妻双方是约定分别财产制还是所得共同制,但是这种区分只是在适用经济补偿制度确定补偿数额时的考量因素。 相似文献
946.
现代行政法上的指南、手册和裁量基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英国的"非正式规则"为参照系,结合我国实践和理论,逐一分析了指南、手册和裁量基准的效力、公开、制定主体和程序问题。指出它们对内因行政科层制而具有拘束力,对外呈现多样化的效力形态,应运用合法预期、"直接的权力因素检查"和相关考虑等理论,对其内容和条文逐个分析判断。它们提供了有益的裁量建构,只有公之于众,才能有效规范自由裁量。可以引入类似立法的程序予以控制,但要适度克制,避免其丧失灵活性。 相似文献
947.
不同于逻辑学中的叙述三段论,司法三段论中的大前提——法律规范不是对客观事实的简单描摹,而是蕴含价值取向的伦理命题.在一般情形下,法官只需以该价值尺度去评价并拣选案件事实,即可得出公正之判决.但当法律规范与社会共识发生重大冲突时,法官便不得不重新进行价值取舍,并通过巧妙的修辞技艺使其判词既符合现有的逻辑体系,又以最俭省的方式让当事人及公众理解与接受. 相似文献
948.
"陆煜章案"的二审判决在排除了目的不当和偏私后指出,在行政诉讼中,司法对行政裁量的审查只有一个标准,即行政裁量权是否被不合理行使并达到令正常人无法容忍的程度而构成滥用职权。该判决基于不确定法律概念必有行政裁量的见解,对今后的学说和实务并不具有普适性意义。但它关于行政裁量的不合理性审查规则、正常人判断的适用和形成规则,以及法解释中的外国法知识运用,却具有普适性意义。 相似文献
949.
论行政裁量的自我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裁量自我规制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基于自律、自行规范行政裁量行为、避免行政裁量权滥用、保障授权法目的实现的机制。行政裁量自我规制相对于行政外部规制而言,具有针对性强、效率较高和成本较低的优势。行政裁量自我规制的主要方式有法的精神、法的基本原则、正当法律程序、行政惯例、行政政策、裁量基准等。行政裁量自我规制的适用必须适当和适度。应该正确处理防止裁量权滥用与促进裁量权有效行使的关系,加强、完善自我规制与主动、积极接受外部规制的关系,健全硬法规制与推进软法规制的关系。 相似文献
950.
苏海雨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2,14(2):14-18
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要求行政主体建立起新的与行政相对人交往的规则,行政裁量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重要的交往互动空间。行政裁量包括表象裁量、经验裁量与合理裁量等三个要素。通过对行政裁量运作过程以及实践的治理,祛除不必要的裁量,达到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正当交往与沟通,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