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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学理论》2014,(36)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跑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延迟退休"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延迟退休政策"成为人们广泛辩论的议题。运用约翰·金登的多源流理论,从问题流、政策流和政治流三方面分析我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辩论议题确立过程,并进一步探讨"政策之窗"的开启。  相似文献   
292.
本刊讯为进一步提升公诉人的辩论技巧和庭审应变能力,砀山县检察院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为公诉人提供学习的机会。1月8日,该院专门聘请江苏省师范大学的葛大伟老师为公诉科全体干警上课。上课之前,葛大伟老师首先观摩了公诉人的模拟庭审辩论,在具体了解该院出庭公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从公诉人如何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和庭审应变能力等方面做了  相似文献   
293.
朱川  周喆 《人民司法》2012,(18):28-31
一般情况下,按撤诉处理的裁定不属于可申请再审的范围,但裁定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无法再次起诉的可以申请再审。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为由裁定按撤诉处理的,应以法庭辩论终结为适用时间节点。  相似文献   
294.
李北方 《南风窗》2012,(21):13-13
伦敦的海德公园有一个"演讲角",世界各地有很多"演讲角",这一个发源最早,也最有名。每周日下午,都有若干演说家站在自带的凳子(或其他什么东西)上高谈阔论,口才好声音大的能吸引数十人驻足倾听,也有人门前冷落,只有寥寥数人捧场,或者干脆就争取不到听众。这样的"演讲角"早就失去了思想传播和辩论的实际意义,变成了一个文化的象征,传统的传承。听众多是游客,把它作为伦敦的一个景点;那些演说家  相似文献   
295.
深入剖析案情,全面挖掘庭审辩点,熟练掌握并运用发问方法和技巧及法庭辩论控场术,是公诉人出庭辩论成功的保障。  相似文献   
296.
4月29日,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在中央电视台落下帷幕。有人说这是一场代表全国各地律师最高辩论水平的“甲A联赛”;又有人说,这是一次检阅新一代中国律师语言风格与论辩水平的“NSA季后赛”;还有人说,这是一部回顾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工作成就的“历史纪录片”。  相似文献   
297.
释明权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其理论基础是辩论主义。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法官通过释明权的行使,促进法官与当事人的沟通,使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获得实现。但是目前我国对释明权制度的理论研认识比较模糊,立法规定也很粗略,本文通过对这一制度的梳理,以期对释明权制度的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98.
李康 《理论建设》2010,(4):76-77
<正>一、民事证据时限制度的引入《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153条和第179条等的规定说明我国法律采取的是证据随时提出主义。当事人不仅可以在第一审中的法庭辩论终结前的任何阶段向法院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第125条);即使诉讼进入了第二审程序,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提供新的证据(第153条);甚至在判决生效  相似文献   
299.
量刑辩论是对法庭辩论的细化和具体,可以有效保障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量刑辩论引入庭审,有现实需要、法理及立法依据,检察机关开展量刑辩论活动的模式构造,应当贯穿于庭审之前、庭审过程、庭审之后每个阶段。  相似文献   
300.
本论文主要就民事财产诉讼若采用协同主义将可能产生之诸多问题加以检讨。修正之提出原则(修正之辩论主义)一直以来为德国立法上、实务上及多数通说之见解。然而,1978年德国法官Wassermann主张民事诉讼于财产诉讼关系应直接放弃辩论主义,改采协同主义。如此协同主义之提倡,是否于德国1976及2001年修法后被立法者所采用?德国现今立法上、实务上与多数学说上究系采用修正提出原则(修正辩论主义)抑或协同主义?凡此有于本文加以厘清之必要。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于2000年修法后,于立法上是否已采用协同主义,抑或仍采用修正辩论主义之立场?于台湾较为多数之学者与现今实务上究系采用修正辩论主义抑或协同主义?此等问题均须于此文中加以澄清。当事人与法院关于事实与证据提出方面之权能、责任应如何明确划分,民事诉讼究应采取修正提出原则(修正辩论主义)抑或协同主义始为妥当,尤其究系修正辩论主义较为符合现今法治国民事诉讼程序之基本价值,较能贯彻第一审程序集中原则,抑或协同主义较为符合与较能贯彻,则成为现今民事诉讼极须厘清之课题,此亦为本文所关注之焦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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