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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正>笔者从事国际法教学工作二十年来,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其中辩论式教学法取得令人意外的良好教学效果。所谓辩论,是人们针对某一具体的话题,以公开对立的立场对对方的观点进行驳斥和否定,同时 相似文献
312.
科技在为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推力的同时,也滋生了诸如蕴含争议技术风险、系统性风险、弱化情感交流风险、伦理风险和审美风险等多重技术关联性风险。对科技伦理的高度重视、科技发展的伦理挑战、全球科技伦理的发展诉求等不断呼吁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建立。要从着重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伦理引导、切实发挥制度化伦理辩论基础作用、主动把握科技政策公共导向、批判借鉴国际科技伦理经验四个方面,科学建构应对科技风险的伦理治理系统。 相似文献
313.
虚伪自认的效力因采取自由主义诉讼观还是社会的诉讼观有所不同。应修正古典辩论主义为协同主义,因为它在虚伪自认面前暴露出了僵化和空洞。根据协同主义和真实义务的要求,虚伪自认是对公法义务的违反,不应认为当事人有虚伪自认的权利和自由。 相似文献
314.
龚梦滢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23,(3):108-116
在事实探知绝对化的审判理念和实体正义价值追求的传统惯性下,《民诉法解释》第九十二条第三款以规制虚假自认为导向,对自认制度的审判排除效作出了限制。然而,该款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并未能实现其遏制虚假自认的立法预期,反而在法理上背离了辩论主义,使得自认制度提高诉讼效率之程序技能被架空。虚假自认效力的判断并非简单的两分法,自认事实的客观虚假亦不能阻碍审判排除效的实现。根据司法实践现状,在现行法的框架下,应通过明确“虚假”的认定标准以限定自认之审判排除效之例外,只有当自认事实与口头辩论全趣旨或自认之时,已有的证据调查结果相矛盾或明显违反真实以致有损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之虞时,法官才可免受该自认事实之拘束,综合全案材料对案件事实予以判定。 相似文献
315.
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卜林 《共产党员(沈阳)》2010,(24)
如果在众人六神无主之时,你镇定自若而不是人云亦云;如果被众人猜忌怀疑时,你能自信如常而不去妄加辩论;如果你有梦想,又能不迷失自我;如果你有神 相似文献
316.
我国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程序与方式之检讨与重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民事案件庭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阶段的不当划分,许多复杂案件的审理没有确定争点且查清案件疑点的手段欠缺,直接导致了法官在争点模糊的情况下审查了大量没有必要审查的证据,法庭辩论的宝贵时间被挤占,造成相当比重的复杂案件审理终结后事实仍然不清等不良后果。此外,上诉审法院纠错功能无法正常发挥也是造成生效裁判错案比重较大的重要原因。改革落后的庭审方式,用现代诉讼理念和先进的庭审方式重塑我国的庭审制度是我国理论与实务界面临的一项重大的课题,改革的成功将会使我国的庭审水平产生质的飞跃。 相似文献
317.
法庭调查:疑是秋风扫落叶
9时36分,法庭调查开始,公诉人仉杰起立宣读起诉书,随着洪亮浑厚的声音在法庭回荡,起诉书的每一个字都直刺人心,案件也逐渐揭开了神秘的面纱,呈现在世人面前。 相似文献
9时36分,法庭调查开始,公诉人仉杰起立宣读起诉书,随着洪亮浑厚的声音在法庭回荡,起诉书的每一个字都直刺人心,案件也逐渐揭开了神秘的面纱,呈现在世人面前。 相似文献
318.
修正辩论主义为证明责任理论中武器平等原则的实现提供了新的契机。法官对双方当事人的主观证明责任进行干预在公益诉讼等现代型诉讼中具有相当的必要性,有利于平衡双方利益。为实现武器平等原则,在证据事实提出方面,强调法官的释明权和当事人证据协力义务的合理运用。另外,非讼法理和自由证明方式向诉讼程序的扩张,也是构建武器平等的证明责任理论与制度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319.
《民事程序法研究》2014,(2)
本论文主要就民事财产诉讼若采用协同主义将可能产生之诸多问题加以检讨。修正之提出原则(修正之辩论主义)一直以来为德国立法上、实务上及多数通说之见解。然而,1978年德国法官Wassermann主张民事诉讼于财产诉讼关系应直接放弃辩论主义,改采协同主义。如此协同主义之提倡,是否于德国1976及2001年修法后被立法者所采用?德国现今立法上、实务上与多数学说上究系采用修正提出原则(修正辩论主义)抑或协同主义?凡此有于本文加以厘清之必要。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于2000年修法后,于立法上是否已采用协同主义,抑或仍采用修正辩论主义之立场?于台湾较为多数之学者与现今实务上究系采用修正辩论主义抑或协同主义?此等问题均须于此文中加以澄清。当事人与法院关于事实与证据提出方面之权能、责任应如何明确划分,民事诉讼究应采取修正提出原则(修正辩论主义)抑或协同主义始为妥当,尤其究系修正辩论主义较为符合现今法治国民事诉讼程序之基本价值,较能贯彻第一审程序集中原则,抑或协同主义较为符合与较能贯彻,则成为现今民事诉讼极须厘清之课题,此亦为本文所关注之焦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