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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刘伟 《法庭内外》2013,(9):41-42
新闻背景 李先生在某通讯公司办理了交通违法信息短信提醒业务,每月付费3元。后李先生收到4S店发的提示,告知车辆有交通违法5次。原来李先生的车在3个月里,在同一地点超速违法5次。李先生认为通讯公司没有及时发送信息,导致自己发生了本可避免的后4次违法行为,应赔偿自己后4次的违法罚款共计600元,但通讯公司只愿意赔偿4个月的信息费12元。下面,笔者将为读者解析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2.
李衡 《工会博览》2005,(10):18-18
案件回放移动电话用户李先生交纳手机话费后,在通过话费清单进行核对时,发现话费在计时计费方面存在较大误差。李某的同事在检查了自己的话费清单后,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于是,两人对平时的交费情况产生了怀疑,一纸诉状将某通讯公司营业部告上法庭,要求被告  相似文献   
13.
毛根海  李启文 《特区法坛》2006,(4):34-34,41
案情简介 被告人夏某,系某通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称“通讯公司”)施工队驾驶员。被告人周某,系通讯公司施工队仓库保管员。2005年9月间,夏某向周某多次提议共同将某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称“有线公司”)存放在本施工队仓库里的SYMV-75-5S四屏电缆线盗出销卖,得款两人可平分。周某表示同意。在随后的2个月的时间内,两被告人乘工人上午外出施工,仓库周围无人之机,相互配合,先后五次秘密窃取电缆线共28捆,销卖后得款,夏某分得1080元,周某得970元。  相似文献   
14.
当我刚创办自己的电话通讯公司的时候,我就深知必须找一些有经验的推销员来帮助我拓展业务。于是,我打出了招聘广告。  相似文献   
15.
徐云和刘华华是大学的同班同学,大学毕业后,两人被一家大型通讯公司录用,同被分到了业务部,从最基层的普通业务员做起。初到公司的两人干劲十足,迫切想要做出成绩,得到领导和同事认可。每天他们都最旱来到办公室烧水,拖地、打扫卫生,然后再跟着老业务员出去学习,两个月后就可以独立地跑业务了。  相似文献   
16.
《民主与法制》2011,(19):68-68
编辑同志: 马某多次在某网络即时通讯公司经营的通讯工具上向不特定的对象发出“找一起自杀的,联系我”等内容的自杀邀请。后薛某在网络通讯工具上看到了马某留下的信息,就与马某联系,并约定到某地自杀。两人到达某地,并租住了房屋,在房间里打开煤气,进行自杀。  相似文献   
17.
《就业与保障》2009,(3):4-4
小保:当兵退伍后,我回到了家乡。不久,我应招在一家通讯公司当了一名巡线工,负责巡查家乡由间线路。每月工作两天,工资五百元。公司每年与我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我已经在这个公司工作两年了,可一直没给我上养老保险。像我这种情况,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保险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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