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944篇 |
免费 | 19篇 |
国内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32篇 |
工人农民 | 112篇 |
世界政治 | 89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31篇 |
法律 | 936篇 |
中国共产党 | 558篇 |
中国政治 | 906篇 |
政治理论 | 79篇 |
综合类 | 221篇 |
出版年
2024年 | 4篇 |
2023年 | 11篇 |
2022年 | 18篇 |
2021年 | 33篇 |
2020年 | 36篇 |
2019年 | 16篇 |
2018年 | 5篇 |
2017年 | 10篇 |
2016年 | 41篇 |
2015年 | 76篇 |
2014年 | 274篇 |
2013年 | 285篇 |
2012年 | 260篇 |
2011年 | 281篇 |
2010年 | 260篇 |
2009年 | 250篇 |
2008年 | 264篇 |
2007年 | 188篇 |
2006年 | 167篇 |
2005年 | 144篇 |
2004年 | 79篇 |
2003年 | 69篇 |
2002年 | 66篇 |
2001年 | 50篇 |
2000年 | 36篇 |
1999年 | 6篇 |
1998年 | 9篇 |
1997年 | 4篇 |
1996年 | 5篇 |
1995年 | 2篇 |
1994年 | 4篇 |
1993年 | 3篇 |
1991年 | 1篇 |
1988年 | 1篇 |
1987年 | 1篇 |
1986年 | 4篇 |
1985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96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51.
新加坡歌星孙燕姿,长得青春靓丽、清新可人,被新加坡观众喻为“国宝”人物。她在中国走红后,又被中国观众誉为“新小天后”。孙燕姿在中国很有观众缘。她不仅以甜美特质成功晋升为偶像创作歌手,也让不少广告商找上门来,从2000年到2005年夏天,孙燕姿成为广告界超级代言人。连续两年统一冰红茶以1000万人民币邀请孙燕姿代言,主打内地市场,孙燕姿的身影充斥北京、上海等城市,而该产品也有极佳销售成绩,相得益彰。今年一开春,统一冰红茶以7位数酬劳续找小天后代言,拍摄最新广告!连续3年,光这项代言,孙燕姿与所在公司就有超过3000万元的收入。今… 相似文献
52.
伴随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部分不法商贩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屡见不鲜。现有刑罚体系中,该行为可能触及二个罪名: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司法实践中,两罪往往存在交叉竞合的情况,从而导致认识和处理上的分歧。有鉴于此,本文拟对两罪的重叠与分界试做探讨。 相似文献
53.
智能家居市场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新陈代谢,倒下了一批,又起来了一批,目前专业从事智能家居的企业越来越多,以厂商、代理商、经销商、工程商为主体的市场产业链也逐渐清晰起来,其中代理商作为厂商在某地区的独家代表机构,起到了桥梁作用,对于局部市场的突破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因此厂商和代理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及模式将是智能家居行业缩短市场启动的时间,[第一段] 相似文献
54.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主体应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只包含直接故意;客体是国家产品质量管理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犯罪对象“伪劣产品”中的“产品”概念应同《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概念一致,同时应在立法中进一步明确电力、煤气、血液等商品属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另外还应对不属于本罪犯罪对象的建筑工程做出专门的规定;本罪的认定应将销售金额修改为经营金额。 相似文献
55.
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该罪不仅严重破坏了国家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财产权利以致身体健康及生命权利;不仅使被假冒产品的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严重损害了产品信誉;对于逐渐呈上升势头的销往海外的假冒伪劣产品,还严重损害了国家的贸易信誉。为此,《刑法》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纳入刑罚惩罚的范畴,以维护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相似文献
56.
美国Pixim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数字图像传感器整套方案研发厂商,该公司的数码像素系统(DPS)的平台是一款完全数字化的处理系统,可以提供任何其他比现有CCD、CMOS技术都要出色的动态和静态图像。 相似文献
57.
一回扣的具体含义及与相关概念的辨析刑法学界对回扣有以下若干种认识:①回扣是卖主或者买主支付给替其"出力"的人的钱;②回扣是卖方付给替其"出力"或"促成交易"的人的钱;③回扣是经手采购或代卖主招揽顾客的人向卖主索取的佣钱;④回扣是指在商品或者劳务中,由卖方从其所得价款中退还给买方单位或者经办人的款项;⑤回扣,是指商品领域中卖方支付给买方单位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货款,其实是卖方销售利润的再分配,即把一部分利润让给买方,回扣只能是卖方支付的,不会付给居间地位的第三人。 相似文献
58.
59.
60.
“养血清脑颗粒”中药药品纠纷案始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种中药药品是甲公司的专利产品。并获得国家中药品种保护。然而.不久甲公司却发现乙公司不但在生产同一种产品。而且还堂而皇之地将其申请中药品种保护。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为顺利通过中药保护品种申请。乙公司竟然与某医院联手炮制了一份虚假的临床试验报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