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458篇 |
免费 | 10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篇 |
工人农民 | 2篇 |
世界政治 | 10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篇 |
法律 | 280篇 |
中国共产党 | 27篇 |
中国政治 | 57篇 |
政治理论 | 12篇 |
综合类 | 78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11篇 |
2022年 | 7篇 |
2021年 | 9篇 |
2020年 | 9篇 |
2019年 | 4篇 |
2018年 | 2篇 |
2017年 | 2篇 |
2016年 | 7篇 |
2015年 | 14篇 |
2014年 | 31篇 |
2013年 | 31篇 |
2012年 | 31篇 |
2011年 | 22篇 |
2010年 | 45篇 |
2009年 | 30篇 |
2008年 | 32篇 |
2007年 | 22篇 |
2006年 | 20篇 |
2005年 | 23篇 |
2004年 | 27篇 |
2003年 | 35篇 |
2002年 | 16篇 |
2001年 | 12篇 |
2000年 | 16篇 |
1999年 | 1篇 |
1997年 | 3篇 |
1996年 | 3篇 |
1995年 | 1篇 |
1989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46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1.
由张梅岗教授等合著的《翻译理论与实践》(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近十年,至今仍为业界所传崇效法。该著设十二章,分列为:翻译的基本理论;名词的翻译;名词化结构与翻译;因果句的表达与翻译;因果动词与因果链结构的翻译;SVO句的译法;陈述功能的翻译;描述功能的翻译;分类功能与翻译;长句的功能分类及翻译;语段比较与翻译;发展中的功能翻译理论等。近日研习,倍觉受用进而引发新思考。 相似文献
12.
所谓线性教学是指教师在授课时依据教学内容和授课计划,按规定的步骤和课堂时间对教学内容分段排列,并按次序予以讲解,侧重于知识点的前后衔接关系,是一种确定的、序列性的、量化的教学模式。尽管新课程改革启动多年,进行了多方教学变革的尝试,也取得了许多扎实有效的成果,但在广大基层教学战线中仍存在着大量线性教学行为。一、线性教学的表征1.知识传递上重陈述性知识,轻程序性知 相似文献
13.
自愿性取代可靠性成为美国口供规则的指导原则,体现了对人性尊严和人类意志自由、程序的正当性以及政府守法等一系列现代价值的追求.米兰达规则的产生,更使被告在监禁下供述的自愿性获得了程序保障.尽管在自愿性的证明和判断上存在某些主观色彩和困难,自愿性原则仍然是贯穿美国口供规则的灵魂,是理解美国口供规则的钥匙.在完善我国口供规则过程中,应该围绕自愿性原则,借鉴美国的做法,在人权保障和惩罚犯罪之间保持适当平衡.为此,应当以确立自愿性原则为最终目标,废除“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规定,以落实“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人权保障精神.在现有排除刑讯逼供手段获得口供的基础上,排除以威胁和疲劳审讯手段获取的口供.以欺骗和引诱手段获取的口供,只要真实,可不予排除.废除对有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的规定,以避免在看守所之外出现变相的第二羁押场所. 相似文献
14.
当事人真实义务与民诉法诚信原则,不管在理论上的涵摄关系如何,二者都具有同质性,在立法上具有相互替代和相互说明的效果.新《民诉法》第13条第1款规定的诚信原则,迄今在裁判中被援引适用的情形极少,这从侧面说明,真实义务原则的立法在我国当下并不急需,也无实效.在现有民诉法框架内,通过直接援引适用诚信原则条款和强制措施来规制当事人的虚假陈述,条件成熟时再将诚信原则的适用主体予以细化,并对虚假陈述的具体制裁或程序救济予以完善,不失为明智和务实之举.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法院2月4日发布的一份司法解释显示,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2月4日中国新闻网)2012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其中第六章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 相似文献
16.
正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而在四师七十一团六连却有这么一个人,他靠一双腿,跑遍连队大小角落;他凭一张嘴,让许多感情濒临破裂的夫妻重归于好,让许多职工群众的关系得到改善,让许多纠纷得以平息,让许多争执者握手言和……他就是七十一团六连首席调解员谢启晨。要说他的名字有多大分量,连队职工群众的口碑就是一杆秤。大家都说:"谢导来了,事情就好办。我们信他,服他。"对于大家封给他的称呼——"谢导",谢启晨也有自己独特的注释。他说:"我要做的就是为职工 相似文献
17.
18.
民事诉讼当事人作虚假陈述会带来一些不利后果,但是鉴于确立法律上的真实义务将面临诸多困难,且导致的弊端更为突出之现实,我国民事诉讼法不应确立真实义务,不能对虚伪陈述者加以法律制裁。 相似文献
19.
“某洋债”虚假陈述案是我国首个证券服务中介机构承担债券承销连带赔偿责任的判例,其中未受行政处罚的律师事务所因尽调不到位、未勤勉尽责存在过错,而在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引起广泛讨论。本文从律师在证券虚假陈述诉讼中责任认定范围与标准、过错认定标准、重大性判断标准方面出发,探讨律师责任认定这一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规避策略。进而使律师更好地承担起信息披露的责任,承担好证券市场“看门人”的职责,在证券发行环节做好主体诚信建设,最终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相似文献
20.
证券法第163条第1句明确了基于证券服务机构义务范围判断其赔偿责任的要求。义务范围理论的核心是,义务均有其意图预防的具体风险,只有落入义务预防之风险所生的损害,义务违反者才需负责。义务范围理论经由义务范围确定与义务关联两个步骤实现其功能,不仅为认定证券服务机构赔偿责任提供指引,亦为其承担比例责任或连带责任提供依据。义务范围确定用以定性行为人所负有的注意义务旨在预防的风险及其所生损害类型,可区分为提供建议与提供信息两类义务。证券服务机构通常只承担提供信息类义务,因而仅就其服务意图预防的特定风险负责。义务关联则涉及损害归属的评估,用以量化行为人所需承担的损害数额。义务范围影响过失虚假陈述赔偿责任中过错与信赖要件的判断,且能将过错程度与原因力考量纳入其中,弥补相关理论的不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