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958篇 |
免费 | 17篇 |
国内免费 | 7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1篇 |
工人农民 | 36篇 |
世界政治 | 60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28篇 |
法律 | 410篇 |
中国共产党 | 341篇 |
中国政治 | 629篇 |
政治理论 | 187篇 |
综合类 | 280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15篇 |
2022年 | 9篇 |
2021年 | 24篇 |
2020年 | 14篇 |
2019年 | 8篇 |
2018年 | 8篇 |
2017年 | 13篇 |
2016年 | 15篇 |
2015年 | 32篇 |
2014年 | 106篇 |
2013年 | 114篇 |
2012年 | 118篇 |
2011年 | 144篇 |
2010年 | 169篇 |
2009年 | 141篇 |
2008年 | 200篇 |
2007年 | 145篇 |
2006年 | 138篇 |
2005年 | 122篇 |
2004年 | 77篇 |
2003年 | 74篇 |
2002年 | 116篇 |
2001年 | 79篇 |
2000年 | 76篇 |
1999年 | 13篇 |
1998年 | 2篇 |
1997年 | 2篇 |
1996年 | 5篇 |
1995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98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31.
沈刚克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1998,(1)
员工劳动积极性是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决定性因素.本文在对内地、香港员工劳动积极性比较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内地制度先进员工积极性理应高昂而事实低下这一特殊问题,认为把制度优势转化成积极性运作机制优势,这是内地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的必由之路.为此提出,必须将内地经济制度优势转化成法律运行机制、激励运行机制、榜样运行机制、权力约束机制、精神文明运行机制五大优势,以规范、调动、保护、带动、推动员工劳动积极性,这样,我们才能更加卓有成效地把邓小平同志开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快速、健康地推向前进. 相似文献
32.
"天北新区"是城市发展模式的一种创新,既是奎屯市的派出机构又是农七师的派出机构,实行既双重管理又独立运作的管理体制,享有除工商、税务之外的全部的政府管理职权.这一城市发展模式对新疆21世纪城市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经验,为新疆城市化建设探索了一种新的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33.
34.
和经纬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3,(6):33-36
企业型政府是当代西方政府再造(reengineeringgovernment)核心理念,也是实践的主导方向之一。在西方乃至世界各国的行政管理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人们对其评价却褒贬不一,很有必要对其进行一次再反思。 相似文献
35.
36.
对无限连带责任制度的再思考:谈非法人企业破产制度的确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大量存在的非法人企业的债务清偿问题,一直以来是通过民事执行程序予以解决的。无限连带责任对非法人企业的债权人、债务人乃至投资人的利益保护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实证的方法、经济学的方法,论证破产法律制度对民事执行制度在实体利益方面的矫正,说明与传统的民事清偿相比,破产程序对相关人提供的特别保护措施,以及非法人企业适用破产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37.
38.
中国现行法律解释制度研究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法律解释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整体中具有辐射性和跨越性的重要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首要的法律解释权 ,解释法律应当遵循五道程序 ,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最高司法机关可以就司法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 ,这些内容构成了中国现行法律解释的制度框架。这一制度框架中 ,立法法规定的法律解释制度在法律意义上是成立的 ,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是否合法则存在疑问。现今绝大多数国家一般都以司法机关为主要的法律解释主体。中国实际采行的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司法机关都解释法律的二元化体制 ,前者是法律上的首要法律解释主体 ,后者则是实践中最主要的法律解释主体。几十年间 ,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法律解释为数非常有限 ,倒是法律上处于其次地位的最高司法机关的法律解释为数甚多。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首要的和主要的法律解释权 ,在逻辑上是成立的。然而逻辑上成立未必能完全解决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会期不足因而不能随时根据需要解释法律 ,它并不具体应用法律因而难以适时就法律应用特别是法律适用做出法律解释。转变这种状况 ,单用所谓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这种颇具中国特色的分类方法是不敷需要的。在法治发达的环境下 相似文献
39.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法,这是2005年最为引人瞩目的立法成果。原公司法制定于1993年,其制定与实施,为构建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经营自主的市场经营主体,起到了极为重要的制度引导和法律保障作用。然而,随着人们对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认识与实践的不断深化,人们愈加感到原公司法存在着严重的制度缺陷。 相似文献
40.
1997年至2007年,回归后的香港,作为实行“一国两制”的特别行政区,其政治发展、经济运作、社会状况等,一直吸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