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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律师接待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律师接待工作效率,灵璧县检察院开通"灵璧检察互联网律师接待"QQ(微信)平台,号码:2673159684。推行"网上预约"律师接待模式,为律师阅卷、申请提交材料等提供了便捷服务。该院"网上预约"律师接待模式主要是通过开通"灵璧检察互联网律师接待"专用QQ(微信)号,并与本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的QQ(微信)号进行链接,实现检律网上双向交流与联系。通过该平台,案管部门可网上受理律师或者经过许可的其他辩护人提出阅卷或听取意见的申请,并及时对其进行安排。律师也可通过这一平台,咨询所代理的案件处于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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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伟 《贵阳市委党校学报》2013,(6):33-37
商品房可谓日常交易中涉及的最为贵重的标的物,双方谨慎订立商品房认购书几乎成为商品房买卖中的必经程序。实务中,因房产市场价格波动及宏观调控政策等影响,认购书产生的纠纷层出不穷,因此商品房认购书性质及责任的研究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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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并非所有磋商过程中达成的意向性协议均构成预约。预约的认定应当审查意向性协议当事人的资质、目的等具体内容是否具备预约的合意性、约束性、确定性、期限性等基本特性,不具备以上条件则难以认定为预约,不构成预约则当事人可以通过追究缔约过失责任等方式来保护其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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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定价安排(APA)作为一种新的特别纳税调整方法已经在我国开始适用,但在适用的过程中,由于对纳税人一方的权利保障还不完善,致使只有少量的跨国企业与税务机关签订了预约定价协议.本文针对这一问题,通过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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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律没有预约和违反预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对医院专家门诊预约违约责任的规定也是空白,法院在处理医院专家门诊预约违约引起的纠纷案件时常常存在法律适用上的困难。本文认为应依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参照学界预约理论,并结合医院专家门诊预约违约责任的特点进行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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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作为债权合同的一种,其目的是将来订立本约。它在概念、法律特征、存在意义、效力及违约责任方面都呈现了自身的特点。预约合同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在保障本约的缔结、促进交易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我国规制市场关系的基本法——《合同法》却并没有对其作出相应的规定,致使法官在司法实践当中无所适从,也制约了预约合同原有作用的发挥。基于此,建议在以后修改《合同法》时,增加有关"预约制度"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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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违反预约合同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裁判要旨】购房意向书从性质上讲应为有效的预约合同,其对双方当事人产生在未来某个时候为达成本约依诚信原则进行谈判的义务。房产商违反购房意向书的约定属于一种违约责任,对守约方因信赖利益落空产生的损失应酌情予以赔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