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1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61.
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完善探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定罪乃判定某一危害行为构成犯罪与否的认识活动,应当合乎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在这一认识活动中,危害行为是认识的客体,犯罪构成是认识的中介。传统犯罪构成理论将危害行为视为犯罪构成客观要件之一,混淆了认识客体和认识中介之间的界限。期待可能性成为犯罪构成主观要件之一具有理论和实践的根据;犯罪目的是希望意志的核心,不是独立的主观要件;犯罪动机是独立于罪过心理而存在的选择性主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形成了犯罪构成系统的基本构架。 相似文献
62.
63.
立足于结果无价值论的旧过失论立场,过失就是对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的认识与预见可能性,实务上理解的过失是注意义务违反,界定了其与旧过失论之间的关系,结果回避义务与客观的构成要件该当性相关,而作为责任要素,则应该要求对于引起构成要件该当事实的预见可能性与预见义务的违反。 相似文献
64.
“电脑量刑”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裕聪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7,(2):29-31,35
目前,“电脑量刑”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必要性和可行性。但是,更不能忽视其局限性,作为法官量刑的一种辅助手段,电脑生成的数据只能作为法官量刑的参考,使用中必须持慎重态度,电脑不能替代法官而成为量刑主体。 相似文献
65.
行政自制的可能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自制是指行政主体自发地约束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使其行政权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运行的一种自主行为,即行政主体对自身违法或不当行为的自我控制。在现代政府理念和行为方式之下,惠民理念的兴起、行政权的规范行使、行政主体和行政方式的多元化趋势等为行政自制的实现提供了充分的现实可能性。 相似文献
66.
在大陆法系的三阶段犯罪论体系中,期待可能性被认为属于责任论领域的问题,没有期待可能性就没有刑事责任。对期待可能性的法理学分析必须超越刑法学的问题域。期待可能性问题与各种责任本质理论并无直接的必然的联系,期待可能性是义务性规范的立法要求,在刑事司法的定罪过程中,不允许司法者直接考量期待可能性问题,坚持形式合理优先。 相似文献
67.
胁迫是英美法系各国刑法普遍承认的一种犯罪辩护理由。传统意义的胁迫是指胁迫者以紧迫的死亡或严重伤害身体相威胁,迫使行为人实施某种被刑法禁止的行为。胁迫是一种犯罪的可宽恕事由,其根据在于,当一个人面临一般人都无法抗拒的严重威胁,主观上难以作出合法的选择时,缺乏刑事归责的可能性。我国刑法中没有胁迫的概念,司法中按照紧急避险处理被胁迫犯罪案件,这既不符合被胁迫犯罪的本质,也限制了胁迫的适用范围。我国刑法应当引入胁迫的概念,将其视为一种独立的阻却责任事由。我国刑法对胁迫的适用,应当采取形式与实质相结合的标准。胁迫不能适用于故意杀人犯罪。 相似文献
68.
不能未遂犯论争——“客观危险说”批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通过对客观未遂论及客观危险说的分析、批判 ,指出危险性概念并不等同于现实可能性概念。因此 ,不能未遂犯与不能犯的区别在于有无危险性 ,而不是有无现实可能性。现实可能性只能作为可能未遂犯与不能未遂犯的划分标准。以此明确了可能未遂犯、不能未遂犯及不能犯三者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69.
期待可能性不仅要解答责任有无的问题,亦即是否阻却责任的问题,也要解答责任的程度问题,即是否具有减轻责任问题的情节。文章在建构期待可能性理论司法适用模式的基础上,以一起非法拘禁案为视角,对该案件进行了实务探讨。 相似文献
70.
论罪责对犯罪论体系的影响--以期待可能性为基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罪责作为责任的核心含义的形成,经历了从团体到主观、到个人责任的发展过程,最终成为研究犯罪论至关重要的构成要素。然而,时至今日,罪责在犯罪论的研究中,却显出日渐衰微的趋势。期待可能性在犯罪论体系中引起的两难选择问题,促成了大陆法系国家对犯罪构成理论进行修正和调整,但这种调整仍然无法完满地解决超法规的期待可能性免责事由的尴尬位置问题,欲彻底解决问题,就需要建立开放的犯罪构成的构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