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127篇 |
免费 | 20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8篇 |
工人农民 | 5篇 |
世界政治 | 6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8篇 |
法律 | 353篇 |
中国共产党 | 7篇 |
中国政治 | 157篇 |
政治理论 | 26篇 |
综合类 | 577篇 |
出版年
2022年 | 4篇 |
2021年 | 8篇 |
2020年 | 14篇 |
2019年 | 4篇 |
2018年 | 14篇 |
2017年 | 7篇 |
2016年 | 15篇 |
2015年 | 6篇 |
2014年 | 59篇 |
2013年 | 50篇 |
2012年 | 71篇 |
2011年 | 75篇 |
2010年 | 65篇 |
2009年 | 101篇 |
2008年 | 77篇 |
2007年 | 76篇 |
2006年 | 73篇 |
2005年 | 105篇 |
2004年 | 96篇 |
2003年 | 61篇 |
2002年 | 68篇 |
2001年 | 60篇 |
2000年 | 26篇 |
1999年 | 7篇 |
1998年 | 1篇 |
1997年 | 1篇 |
1990年 | 1篇 |
1988年 | 1篇 |
1986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14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31.
商业贿赂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经济腐败现象最为重要的形式之一。我国为治理商业贿赂而全面启动的专项斗争产生了积极的效果。然而,构建于传统的、以“二元论”企业角色观为基础。以作为受贿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为规制重点的商业贿赂犯罪控制模式。并未切中商业贿赂犯罪“上游犯罪”之根本。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以“一元论”企业角色观为基础,以企业社会责任为视角,以作为行贿主体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为规制重点,提出商业贿赂治理新思路,并以此构建中国反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可以弥补传统治理商业贿赂思路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132.
韩宝庆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4)
反“黑”的基本手段主要有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文化、教育手段;基本特点是针对性、社会性、系统性和互补性,对反“黑”的手段要综合运用,优势互补,强化打击。 相似文献
133.
刘洁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3):38-41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在我国实施的社区矫正工作,有一大部分是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现阶段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意义主要有:一、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征;二、有效地克服了监禁刑罚的弊端;三、有利于同世界发达国家的刑罚模式接轨。 相似文献
134.
吉林省证券期货领域犯罪特点及打防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吉林省证券期货领域犯罪,通过操纵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连续交易、联手洗售、互相委托、虚买虚卖等一系列的欺诈手段,挪用客户资金,危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吉林通海高科技股份公司为达到上市目的,申报材料中虚增主营业务利润5.5亿元,获得证监会批准后,募集资金16.88亿元,诈骗资金触目惊心。分析查找吉林省证券期货领域犯罪的原因,总结犯罪的基本特点和规律,研究打击防范证券期货领域犯罪的问题,已成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35.
林黄鹂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4):47-49
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一个逐渐增多和犯罪形式多样化的问题,因此要有效地预防和打击青少年犯罪,是摆在家庭和学校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只有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打击青少年犯罪,这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主要目标之一。 相似文献
136.
论拒绝强迫自证其罪规则——以此为突破口设置我国沉默权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沉默权制度一直是我国刑事诉讼领域炙手可热的话题,然而当前是否已经具备了引进沉默权的条件,在我国目前的“本土”环境下其能否有效运行,还需进行辩证的分析。如沉默权所要求的制度条件,沉默权的引进应该暂缓,沉默权与拒绝自证其罪的关系。同时提出了以拒绝自证其罪的角度设置我国的沉默权制度。 相似文献
137.
叶伟民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4):64-66
根据刑法理论界的通说观点,我国刑法中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被理解为: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必须大于所损害的合法权益,两者相等也认为是超过了必要限度的。然而,对照紧急避险的刑法原理,这种不允许损害等值合法权益的观点并没有获得有力的刑法理论的支持。分析损害等值合法权益之避险行为的几种情况,来认定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总体上应当包括损害同等价值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8.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危害行为是过失导致枪支丢失,而不是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报告与严重后果之间并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它既不是危害行为也不是危害结果,而只是一种限制处罚范围之要素;判断是否“及时报告”应着眼于客观上是否在危害后果发生之前的合理时间内报告,而与行为人何时明知或应知枪支丢失没有关系。 相似文献
139.
张峰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6(1):45-47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是我国现行刑法所规定的新型犯罪之一,它以持有作为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的行为表现方式,不同于传统上以作为和不作为行为表现方式的犯罪.在法理上,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为例,研究刑法上持有的构成特征、持有型犯罪的构成,认定持有型犯罪应坚持的原则及司法实践中处理持有型犯罪与相关罪的吸收、牵连、想象竞合、数罪并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采取的具体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0.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中的"未经处理"只能解释为"未经刑事处罚",将非刑罚处置措施、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视为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的处理方式是缺乏法律根据的。但是如此解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使得刑罚过于严厉、影响刑法用语的统一性等,但是对于这些问题,非刑法解释所能为之,只能够通过刑事立法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