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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韩宁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3):74-77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属于一级市场,继受取得属于二级市场.国家立法层面应将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进行人格化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继受取得中,转让人在转让时必须具备一定的特殊条件.应允许无偿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并对其"变性"问题做出规定.政府可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征收一定的税费而不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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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要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损害赔偿作为著作权侵权的救济方式之一在追究侵权人民事责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各国著作权法中均有规定,而建立合理的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前提是损害赔偿计算方法的科学确立.我国<著作权法>第49条规定的三种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有进一步完善之必要.侵犯著作权或者邻接权的,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额外利润应予返还;实际损失和侵权利润难以计算的,可以许可使用费为参照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法定赔偿制度的适用应受到一定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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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问题,我国当前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农村土地收益分配体系的健全关系到当代中国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乃至国家安全各个方面。但因对当前农村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研究缺乏系统性,我国目前在这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土地产权残缺、土地税费体系混乱、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土地征收标准失衡等。全面把握分配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出相关对策建议,解决这些问题应采取规范土地产权制度、规范土地租、税、费制度、规范土地收益分配制度及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的措施,使之能平衡各主体间的土地合理收益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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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得利益是合同法的中心关注,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在,对其保护事关当事人交易的积极性和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增长,因此各国的违约损害赔偿制度对于可得利益损失普遍给予较高程度的保护。我国合同法等法律虽然明确设定了违约可得利益的概念和规则,但司法实践却表现得较为谨慎、保守甚至是消极,多数法院会因为可得利益损失的不确定性(证据不确定性和计算不确定性)而否定原告的主张。要改变我国法表达与实践脱节的现实困境,需要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确立可得利益损失的确定规则,一方面有效降低可得利益损失的证明标准,另一方面对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标准加以类型化,以有效保护非违约方的可得利益和期待利益,增强我国违约救济制度的适用性和操作性。 相似文献
105.
黄克亮 《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学报》2004,4(3):23-27
区域协调发展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本文以现阶段我国区域协调发展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泛珠三角"经济区为例,从经济与政治两方面的视角,论述"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战略意义. 相似文献
106.
职工持股是企业职工通过拥有企业的股票 ,以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一种制度。普通职工持股的心理是混杂着“投资人”的理性与社会人的情感要素的。理性的效益 ,使职工能时时关心企业的兴衰 ,始终注意为企业出谋划策 ;情感基础上建立的归属依赖关系 ,则会起着凝聚起职工的作用。它使职工对企业的归属、参与和责任有了可靠的物质基础和切入点 ,普通职工持股制度的设计与实施 ,必须对其实质及其适应性有充分的认识 ,并寻求能与其结合的具有内在性的制度依据 相似文献
107.
易湘良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1):69-71
现金流量表取代财务状况变动表,是我国会计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意味着会计编制基础从权责发生制向收付实现制的重大飞跃.本文阐述了现金流量表对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的重要补充作用,以及对通货膨胀造成的系统风险的调整功能. 相似文献
108.
邓丽霞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1):75-77
现代企业日益呈现出以知识,技术为根基快速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而如何正确处理货币(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在企业发展中的矛盾,使二者有机结合,正成为现代企业能否正常有效发展的重要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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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的制度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莉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5,17(1):21-25
在我国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因失地而引起的利益受损问题,是影响农业发展、农村稳定的重大问题。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农村公共管理制度存在的诸多缺失,通过政府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来解决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的问题是一条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110.
“行为”是犯罪最基本的分析单位和最基本的特征要素,是刑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对贩卖假毒品行为的定性及处罚不仅仅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而且涉及到许多刑法理论问题,诸如不能犯与未遂犯的区别,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争议等。本文主张以结果无价值为基本根据评价行为的实质违法性,如果行为人不知是假毒品而以毒品进行贩卖的,不应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