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5951篇 |
免费 | 166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40篇 |
工人农民 | 98篇 |
世界政治 | 26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29篇 |
法律 | 2586篇 |
中国共产党 | 95篇 |
中国政治 | 594篇 |
政治理论 | 280篇 |
综合类 | 2369篇 |
出版年
2023年 | 9篇 |
2022年 | 34篇 |
2021年 | 52篇 |
2020年 | 103篇 |
2019年 | 35篇 |
2018年 | 56篇 |
2017年 | 51篇 |
2016年 | 57篇 |
2015年 | 63篇 |
2014年 | 268篇 |
2013年 | 287篇 |
2012年 | 440篇 |
2011年 | 407篇 |
2010年 | 413篇 |
2009年 | 431篇 |
2008年 | 486篇 |
2007年 | 565篇 |
2006年 | 588篇 |
2005年 | 548篇 |
2004年 | 509篇 |
2003年 | 289篇 |
2002年 | 206篇 |
2001年 | 108篇 |
2000年 | 85篇 |
1999年 | 15篇 |
1998年 | 2篇 |
1997年 | 2篇 |
1996年 | 3篇 |
1995年 | 1篇 |
1992年 | 1篇 |
1989年 | 1篇 |
1986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611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931.
论特定物与不特定物、代替物与不代替物及相关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特定物与不特定物、代替物 (种类物 )与不代替物是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对物进行的分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 ,不代替物一定是特定物 ,而代替物则既可以是特定物 ,也可以是不特定物。 相似文献
932.
933.
934.
论及自然资源物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入手进行研究可以更加清晰的认识自然资源物权的特点。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和集体,国家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主要方式是出让自然资源利用权,集体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主要方式是发包自然资源利用权,集体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应以集体成员利益为本。应赋予自然资源用益物权更加独立的地位,需要处理好自然资源用益物权人与所有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资源担保物权的客体是可以转让的自然资源用益物权,自然资源担保物权的主要形式是权利抵押。 相似文献
935.
本文以研究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内容及意义为基本切入点,主要阐述了世界主要国家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内容和范围以及我国刑法保护知识产权的立法内容和范围。并根据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犯罪态势变迁的现状,总结归纳了目前知识产权刑法保护所面临的挑战。 相似文献
936.
作为债的担保之一的撤销权制度,其中的重要内在涵义即通过撤销债务人的不当的积极行为,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以担保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债权。但由于现实中对其的把握不当,或虽然深解其意,但无法克服实际操作中的众多技术上的瓶颈。导致了撤销权于司法审判中被适用的程度和频率都要远远小于同为债的担保之一的代位权制度。而在众多问题中,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争议最大,其究竟是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享有的债权额,还是全体债权人的债权额,亦或是债务人不法处分的财产额。本文将通过对撤销权内在涵义的分析.权衡以上三种标准的利弊,进而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37.
该文认为,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之下,改变经济发展模式,改革创新体系是辽宁沿海区域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该文以分析创新与制度的关系为基点,在分析辽宁沿海区域创新体系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其不足之处,并以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创新体系对个体化制度和社会化制度的新需求为指导,对辽宁沿海区域创新体系的制度建设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938.
刑法解释无疑是构建现代法治的重要题域。但现行刑法解释体制的架构与实际运作因欠缺科学性而亟待重构。刑法解释目标作为探寻适用于刑法解释的最小公分母而对刑法解释权的配置具有"元意义"。以科学的客观解释论为基底,同时兼顾现有体制,主张由最高人民法院独享原本的司法解释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保有消极的立法解释权,即只能裁决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的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异议,另外赋予办案法官一定的刑法解释权。 相似文献
939.
赵海萍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0,(4):50-53
小产权房合法化问题的核心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实际上并没有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从理论角度和现状考察分析,农民对其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都应该有权自由流转,因此小产权房合法化有其合理依据。我国应完善相关立法并逐步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限制,还农民的主人地位,使农民真正拥有宅基地房屋的支配权。 相似文献
940.
信托权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郭晓霞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5,(1):88-90
在信托关系中,受托人对信托财产所享有的支配权被称为信托权。尽管受托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但是受托人支配信托财产不是为了谋求自身的特定利益,因此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支配缺乏权利的本质。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进行符合信托目的、符合委托人意志或受益人利益的管理或处分,只是在履行其对委托人和受益人所承担的债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