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4284篇 |
免费 | 128篇 |
国内免费 | 2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22篇 |
工人农民 | 133篇 |
世界政治 | 506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237篇 |
法律 | 4349篇 |
中国共产党 | 2413篇 |
中国政治 | 3976篇 |
政治理论 | 1001篇 |
综合类 | 1696篇 |
出版年
2024年 | 34篇 |
2023年 | 173篇 |
2022年 | 177篇 |
2021年 | 261篇 |
2020年 | 248篇 |
2019年 | 126篇 |
2018年 | 57篇 |
2017年 | 121篇 |
2016年 | 271篇 |
2015年 | 653篇 |
2014年 | 1535篇 |
2013年 | 1313篇 |
2012年 | 1484篇 |
2011年 | 1357篇 |
2010年 | 1120篇 |
2009年 | 1066篇 |
2008年 | 1104篇 |
2007年 | 771篇 |
2006年 | 665篇 |
2005年 | 479篇 |
2004年 | 330篇 |
2003年 | 288篇 |
2002年 | 259篇 |
2001年 | 220篇 |
2000年 | 205篇 |
1999年 | 36篇 |
1998年 | 17篇 |
1997年 | 11篇 |
1996年 | 8篇 |
1995年 | 7篇 |
1994年 | 7篇 |
1993年 | 7篇 |
1992年 | 3篇 |
1991年 | 3篇 |
1990年 | 2篇 |
1989年 | 2篇 |
1988年 | 2篇 |
1987年 | 1篇 |
1986年 | 5篇 |
1985年 | 1篇 |
1983年 | 2篇 |
1981年 | 1篇 |
1980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01.
102.
103.
104.
优先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在法国、日本等国家的民事法律中得到了继承和完善。我国现行民事法律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优先权制度体系,但在《担保法》、《海商法》等民商事法律中。早已有了优先权方面的具体规定,如抵押权、船舶优先权等。我国物权法制定过程中理论界对优先权所下的定义是:“特定的债权人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就债务人的总财产或特定财产(动产或不动产)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清偿的权利。”优先权的本质就是优先受偿权,其性质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其作用在于破除“债权平等原则”,从法律上认定某些需要特别保护的债权以优先受偿的权利。房地产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的优先权包括抵押权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广义的房地产包括房产和地产,本文所论及的房地产仅指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士地使用权。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房地产纠纷案件逐年增加.房地产作为被执行财产的比例也越来越大。房地产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到抵押权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问题。执行人员只有熟练掌握我国法律对优先权的规定。执行工作中才能做到公正执法。依法保护优先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5.
106.
一、基本案情2006年12月24日晚,郑州市某饭店发生了一起打架斗殴事件,公安机关及时赶到现场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林某。经审查,由于林某的一 相似文献
107.
俄罗斯民事立法原则的改革与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4年底公布并至今仍在制定中的俄罗斯新民法典为俄罗斯经济体制改革提供规范性的法律文件的同时,也以民事立法基本原则的方式确立了民事法律改革的总体思想和方法。它对过去70年来用公法方法调整民事生活及定位于公法性质的前苏联民法进行了全面修正。其中一个与70年来的公法性质民法观念完全不同的就是采用了“法律所不禁止即法律允许”这一私法性质的新原则,恢复私法自治,并进而建立具有任意法特征的民事生活法律调整方法。这项原则的采纳使俄罗斯民法典的改革性尤为明显。 ㈠ “私法复兴”是俄罗斯民事立法改革和新民法典建立的法哲学基础。因此在俄罗斯民事立法中的所谓新思想实际是对70年来前苏联民事法律的修正,是将过去被扭曲了的原则和制度恢复到已经在大多数市场经 相似文献
108.
论刑事法律全球化时代的"国民不引渡"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刑事法律全球化日趋成为一种发展趋势的今天,如何有效地进行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消除合作中的羁绊,已经成为国际刑法需要认真探讨和研究的重大课题.从保护本国国民的利益出发,不将在外国犯罪的本国国民交给外国审判,或者不让本国国民在异国他乡的监狱中服刑,一直以来都是很多国家的做法.但是"国民不引渡"给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顺利进行带来了难以克服的障碍.因此,新形势下采取新的立法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09.
我国给付不能制度体系之考察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给付障碍统一构成要件规则来自于德国"不履行"理论,但合同法并未统一法律效果,也未根据法律效果结构请求权基础,履行不能的制度功能并未因为统一构成要件而消失.在履行不能制度功能上,由于免责事由规定过窄,出现了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失衡的情形,而且没有规定对待给付当然消灭规则.在履行不能类型上,没有规定自始不能、部分不能、暂时不能、人身不能等规则,对此需要通过理论继受加以补充,在法律上还要明确经济上不能与情势变更之间的关系.在履行不能与瑕疵担保规则、风险负担规则竞合的情况下,应优先适用瑕疵担保规则、风险负担规则. 相似文献
110.
说明义务违反与沉默的民事诈欺构成——以"信息上的弱者"之保护为中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影响缔约意思形成的不平等缔约力,除了经济力的不对等,还有信息上的不对等.鉴于"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保护"信息上的弱者"在现代市场经济和信息化社会中的重要性,在制定民法典时,有必要规定说明义务与沉默性诈欺,以是否存在说明义务为标准,对沉默性诈欺进行类型区分,对于存在说明义务情况下的沉默,应缓和诈欺的因果关系要件和故意要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