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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关于加强网络法制建设的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互联网正在深刻和广泛地影响人类的生存和生活方式,网络空间的法制建设是一项紧迫的任务。而在我国这样一个市场经济刚刚起步、网络高速发展的国家,加强网络法制建设更是当务之急。网络法制建设问题,涉及国家法律体系的各个方面,比如这次地震中在网络上出现的各种谣言,辱骂,对个人隐私的曝光等等。网络法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当前,我们应当着重在原有的法律法规基础上,针对网络空间的特点加以完善,等到条件成熟以后再制定专门的法律。 相似文献
52.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机关将政府信息依法向社会有效公布使公众知晓的行为.它有着推进行政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贯彻人民主权、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反腐败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简要地介绍了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要内容,作者采用比较法的方法着重对本条例的缺失提出了较为详细的建议:立法层次要提高、申请人的范围要扩大、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要明确,监督与救济机制要完善. 相似文献
53.
阳光下的“阴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不公开事项”之法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公开事项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其中,国家秘密为绝对不公开事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为相对不公开事项,即在权利人同意或者因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予以公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做出界定,个人隐私因欠缺法律的具体规定需要通过个案予以界定。正确地界定这三个法律概念,有助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 相似文献
54.
“检务公开”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有关活动和事宜。“检务公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将检察权予以公开.并进而做到公平和公正,彻底走出“法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误区。在推行、深化“检务公开”的十几年时间里,在各项检察工作流程中。“检务公开”的发展不够规范,有的流于形式.有的公开形式单一,有的仅局限在控申部门,而职务犯罪侦查、公诉和侦查监督等部门, 相似文献
55.
信息作为时代新产物,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拥有了信息就意味着占有了资源,取得了竞争优势。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国际上已经有50多个国家和组织建立了相关法规和标准。但我国的相关立法相对滞后,没有统一的、专门的立法对个人信息加以保护。本文从目前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现状出发,提出了构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的构想,将个人信息保护置于健全的法律制度之下。 相似文献
56.
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所保护的利益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国家社会利益,专指宪法确认的国家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国家安全与统一,以及社会公共安全;二是某一方面的总体利益,指刑事诉讼程序涉及的某一方面的法律制度或具有某一方面的总体 相似文献
57.
58.
59.
Internet时代与网络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Internet发展到今天,几乎到了无所不能的程度,除了传统的信息浏览、收发E-mail、参加 BBS论谈和网上聊天以外,电子商务(网上交易)、信息家电、网上学校、虚拟社区、网上医疗、网上救助、网上抓逃、网上视听娱乐等新鲜事物层出不穷。今年初美国“维纳斯”与中国“女娲”顶置盒之争拉开了信息家电产品大战的帷幕,而实达集团提出的ihome(信息家庭或数码家居)概念更是为我们展现了一幅以Internet为中心的“后PC时代”的绚丽蓝图。Intemet在带给人们新的思想、新的观念、新的感受的同时,也带来… 相似文献
60.
在个人信息安全治理场域,政府面对的治理情境具有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表现为有效制度供给不足、成因复杂难判、影响预估不力等。引入适应性治理理论分析个人信息保护的政府治理路径,要把握好三个方面的互动相生:针对制度供给不足,政府开展的行政监管同立法过程交替互动,推动制度更新;针对个人信息安全风险的成因复杂问题,政府部门同信息产业链条各环节的从业企业主动互动,借用其技术资源调整监管方案,实现能力适配;针对个人信息安全风险的影响预估不力问题,政府部门积极与民众沟通,增进政民双方互信,助力责任重构。个人信息保护全过程适应性治理将有力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的常态化和长效化,促进个人信息安全治理综合体系的形成和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