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565篇
  免费   10篇
各国政治   3篇
工人农民   6篇
世界政治   48篇
外交国际关系   3篇
法律   918篇
中国共产党   74篇
中国政治   241篇
政治理论   44篇
综合类   238篇
  2024年   6篇
  2023年   29篇
  2022年   22篇
  2021年   38篇
  2020年   33篇
  2019年   19篇
  2018年   8篇
  2017年   10篇
  2016年   32篇
  2015年   58篇
  2014年   142篇
  2013年   111篇
  2012年   110篇
  2011年   152篇
  2010年   139篇
  2009年   117篇
  2008年   100篇
  2007年   80篇
  2006年   75篇
  2005年   63篇
  2004年   41篇
  2003年   56篇
  2002年   55篇
  2001年   31篇
  2000年   39篇
  1999年   5篇
  1998年   1篇
  1997年   1篇
  1994年   1篇
  1986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57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61.
具体的对象认识错误,并不阻却行为人犯罪故意的成立,但应区分"概括的故意"和"确定的故意"认定其量刑情节。抽象的对象认识错误,不阻却犯罪性质的认定,但影响到其犯罪形态。对于将毒品误认为是合法物进行贩卖、运输的,在排除行为人对毒品和违法性认识的可能后,一般不成立犯罪故意。  相似文献   
62.
"很多人都叫你妈妈,我也叫你一声妈妈。"2010年2月4日早8点,江西省高安市看守所,故意杀人犯李伟俊即将被执行死刑。他跪倒在看守所长曾凯面前,"感谢你一年多来对我的关心教育,我没有办法报答你,只能给你跪下。"  相似文献   
63.
确定不能犯的印象理论与重大无知说虽然简单明了,但从理论基础上看存在先天不足;具体危险说从一般人观点虚拟法益的危险性,虽然强调其来自重视法益客观危险的客观未遂理论,但其所认定的法益危险,其实来自一般人的共通意识,如果这个共通意识与现实客观情况不同,就会发生明明不可能损害法益,但具体危险说认定有危险的结论.为此,有必要坚持彻底的客观危险说立场,即就表现于外部的行为在事后从客观上进行考察,如果行为具有导致结果发生的危险性就是未遂,否则是不能犯.从事后观点判断有无危险的具体操作方式是:首先,从所有已知的事实中,找出无法满足既遂构成要件的关键因素.其次,视关键因素是否属行为人无法控制的随机事件.如果是,则关键因素属于防止结果发生的变项,这时必须再决定,该变项是否可能以导致结果发生的变项的方式出现,从而损害法益.最后,审视“致果变项”作用的时、空关系,该作用必须发生于原犯罪流程的着手后至最终效果完成前,也必须是原犯罪处所的相同或紧邻地域.如果能肯定其时空关系,则个案中有事后危险,可判断属于相对不能的障碍未遂.  相似文献   
64.
20年前,因同事携公款潜逃,他的命运随之逆转,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被无端怀疑为谋财害命的元凶,遭关押28天。九年后,当“亡者”重现人间后,他仍背负着“故意杀人”的嫌疑被取保候审11年……  相似文献   
65.
为依法惩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对审理此类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相似文献   
66.
在以往的刑法理论对罪过问题仍然停留于抽象的概念界定之下,司法实践中到底如何认定罪过将带来罪过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借助实际案例,文章分析了常识、常理、常情在界分有无罪过和何种罪过中的重要作用.以前述分析为基础,文章论证了运用常识、常理、常情进行罪过认定的合理根据,并对之作了提升,即运用常识、常理、常情进行罪过认定是倡导“常识、常理、常情标准”,而此标准又是“一般人标准”的具体和贯彻.  相似文献   
67.
不能抗拒的原因,是指人在不能抗拒的力量支配下不得已而实施的可以免罪的行为。不能抗拒的对象包括自然因素、社会因素、他人行为、自身因素等。不能抗拒的原因的本质是行为人缺乏自由意志。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自由意志,应考虑主体条件、强制力量的大小、制度环境等多种因素。不能抗拒的原因是故意和过失的前提。不能抗拒的原因之所以可以免罪,是因为行为人不具有构成犯罪所需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  相似文献   
68.
69.
正【典型案例】被告人郑某和李某预谋"找个女的抢钱",郑某事先已打算抢劫过程中要进行强奸,但李某事先对此并不知情。2011年8月6日深夜,二被告人开车把被害人陈某(女)骗上车,后带至江边。二被告人共同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行把被害人陈某拖至江边一偏僻树林内,被告人郑某把陈某推倒在地,并让被告人李某去拿刀恐吓陈某,郑某威胁陈某把衣服脱光,被告人李某站在一旁没有说话也没去拿刀。后被告人郑某对  相似文献   
70.
朱宗保 《江淮法治》2014,(24):24-24
正我调离公诉科转眼间已经快到12年,在这12年间,我久久不能忘怀一件刑事案件,它深深烙在我的脑海记忆中,时常提醒我要恪守检察官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规范,做人民的公仆。2002年5月23日下午,长丰县陶湖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该乡安塘村村民顾某父子俩相继中毒,乡派出所与县刑警大队火速赶往现场。长丰县检察院随之派干警介入侦查,经过几天的摸底排查,顾某的儿媳耿某有重大嫌疑。5月28日,县刑警大队依法传讯了耿某,在大量证据面前,耿某只得供述了自己的杀人动机:"前几年因家中用牛吵嘴,小叔子在家中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