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374篇 |
免费 | 2篇 |
专业分类
工人农民 | 3篇 |
世界政治 | 5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篇 |
法律 | 258篇 |
中国共产党 | 14篇 |
中国政治 | 47篇 |
政治理论 | 10篇 |
综合类 | 38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9篇 |
2022年 | 3篇 |
2021年 | 19篇 |
2020年 | 12篇 |
2019年 | 3篇 |
2017年 | 2篇 |
2016年 | 8篇 |
2015年 | 23篇 |
2014年 | 38篇 |
2013年 | 19篇 |
2012年 | 25篇 |
2011年 | 30篇 |
2010年 | 22篇 |
2009年 | 26篇 |
2008年 | 31篇 |
2007年 | 16篇 |
2006年 | 27篇 |
2005年 | 6篇 |
2004年 | 10篇 |
2003年 | 11篇 |
2002年 | 13篇 |
2001年 | 10篇 |
2000年 | 10篇 |
1999年 | 1篇 |
1994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7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31.
132.
2007年5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旨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宣判.最终,郑筱萸被判死刑.法院查明,郑筱萸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6月7日,郑筱萸正式提出上诉请求,此案进入二审程序.据悉,郑筱萸在上诉书中称,自己在案发后有"主动坦白"、"认罪态度较好"等法定可以从轻的量刑情节,而一审作出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量刑过重",希望二审法院考虑这些情节,酌情对一审判决做出改判.…… 相似文献
133.
早在本刊1996年第3期中以《死刑复核程序:名存实亡的现实》为题,刊登了时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的罗书平法官的文章,呼吁对法律规定的独立于"两审终审制"以外的"死刑复核程序"必须严格执行,而不能与二审程序"合二为一"。在按照中央的决定,即将收回死刑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的今天,时任执行局局长的罗书平法官再次给本刊写来了有关死刑核准权"归位"前后法律适用的文章,针对司法实践中已经和可能存在的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主张:《人民法院组织法》中有关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高级人民法院行使部分死刑核准权的内容与基本法律相冲突,亟待删除;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核准权的"归位"工作宜分期分批进行;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死刑核准权的方式原则上限于"法律审",一般不直接提审被告人;高级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的二审和复核必须开庭进行;在最高人民法院将死刑核准权逐步"归位"的"过渡期内",高级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的核准程序必须与二审程序相分离,坚决杜绝"合二为一"的做法,具体分离的方式可以变通进行,等等。作为一种观点、一种声音、一种来自地方审判实务部门的作者的一家之言,本刊一并予以发表,欢迎读者讨论。 相似文献
134.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底终审判决的张学英诉蒋伦芳交付遗赠财产案,本是一个既普通,标的又不大的遗赠纠纷案件。由于法律适用上的不同认识和媒体的介入和喧染,一时间成为省内的新闻热点案件。本刊现将案件情况和一、二审法院的审判结果刊登如下,并且同时刊登两篇观点完全对立的文章,目的在于抛砖引玉。希望广大审判人员各抒已见,参与讨论。 相似文献
135.
备受关注的李征、刘欢、上海声像出版社、上海新索音乐有限公司侵犯署名权纠纷上诉案近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 相似文献
136.
正入选理由面对"出格文""创收文""掐架文"屡禁不止现象,全市人大联动开展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评议,就是要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办事、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6901件"红头文件"被废止,则彰显了此次评议监督的威力。万州区屈女士在单位吃午饭摔伤,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被区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屈女士将区人社局告到区法院,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被告区人社局对 相似文献
137.
2013年1月29日上午9时。周洪敏伤害致死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这起本来很普通的故意伤害案,因为牵扯到辽宁省公安厅和沈阳市公安局的两方警察而引起舆论关注。死者周洪敏,生前是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副行长。又是辽宁省委某退休副书记、纪委书记的女婿。其身份也成为坊间一度议论的话题。 相似文献
138.
姚佳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2):75-79
二审发回重审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显现出诉讼效益低、诉讼成本高、两审法院之间组织管理出现矛盾等制度瓶颈问题。新近施行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40条对其作出了最新的修正,包括缩减适用范围、合理限定程序事由、规定使用次数等。但本次修法仍存在较大局限性,如对实体事由修正不彻底、未有效限制自由裁量权、对发回重审的裁定格式及拘束力未明确等。重新审视该制度并对之进行改良,可从明确规定法定事由、充分尊重当事人主体地位、增加救济程序以及明确发回重审裁定的格式及拘束力等方面加以探索。 相似文献
139.
证人出庭是刑事二审庭审实质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司法实践中,二审法官对审前及一审程序中已接受询问的证人出庭必要性审查极为严苛,对新证人的审查较宽松,尺度不一,操作随意.二审法庭是否需要传唤证人到庭,从根本上取决于二审程序的诉讼构造.在庭审实质化改革的背景下,充分发挥一审程序事实调查功能,明确二审监督救济审的特点,构建“锥形诉讼构造”更为合理可行.为此,证人出庭必要性审查标准需再调整.以一审程序的实质化审理为前提,通过立法彻底确立直接言词原则并切断侦查卷宗对裁判的影响,坚持诉权对出庭必要性审查的制约,压缩二审证人出庭的程序裁量空间,限制二审因事实不清发回重审的适用,以更谨慎的态度调查二审新证人,实现一二审程序事实调查职能的合理配置. 相似文献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