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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在立法上,我国民事二审审理方式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径行裁判为例外。随着大量民商事案件上诉,大多数上诉案件进入开庭审理的程序,二审法院压力倍增,于是在实务中法院先行一步,另辟蹊径简化程序审理。但关涉民商事二审程序的检讨与改进尚未引起司法实务界、特别是理论界的广泛关注。文章以简化庭审的理念为切入点,立足于国情,以价值理论为进路,阐释了当前情况下如何合理平衡公平和效率,提出"程序适度"的渐进式的改革方式,在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前提下,建议厘清开庭审理和迳行裁判的界限;建立二审简易开庭模式,并赋予当事人选择权,当事人可选择简易开庭审理或普通程序审理,使我国民事二审开庭制度走出现实困境。  相似文献   
92.
[案情]被告人赵某因为缺钱想骗几部手机换钱,就以送领导礼物需订购六部手机为由将受害人李某约至一大楼六楼。赵某从李某手中接过手机看后.对李某说先去让领导看看手机怎么样。可以的话就把钱给他拿来.让李某在六楼电梯门口等着。赵某假装去办公室沿六楼过道向西走,发现李某一直在后边跟着。赵某没有进任何办公室,走到楼道西头后顺着楼梯跑到大楼地下室。李某随后也追了下来,赵某对李某说手机领导没看上不要了.把手机还给了李某,并向大楼外走。后李某喊抓小偷,赵某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获。本案争论的焦点是赵某的行为构成抢夺罪、盗窃罪.还是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构成抢夺罪。被告人赵某辩称其行为是诈骗.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构成盗窃罪,其行为是犯罪中止。一审法院以抢夺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二审法院则撤销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速解]本文赞同二审法院的判决,理由如下: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尚没有使用暴力等方法的行为。本案中,赵某在主观方面是想骗取被害人李某的手机.客观方面其虚构了送领导手机的事实,且赵某之所以将李某骗到一大楼上.一方面是为了让李某相信其确实是给领导送手机。另一方面,赵某也意图借助楼道掩护而逃窜,因此。更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就是赵某在六楼拿到手机后.假装让领导看手机而借机想从楼梯处下楼,可见赵某就是想欺骗李某,进而甩掉李某拿走手机.从这一点可以比较明显的看出,赵某的目的就在于虚构事实进行诈骗。一审法院认定赵某是趁李某不备,拿到手机后逃跑,不太恰当。一审法院认为被害人李某只是将手机临时给赵某,让赵某拿手机给领导看看,李某并不是基于错误认识将六部手机的所有权交给被告人赵某,所以不构成诈骗罪。这种说法将被害人是否具有向被告人交付财物所有权的意愿作为诈骗成立与否的要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客观实际的。笔者认为,只要被害人是基于被告人编造事实或隐瞒真相而产生的错误认识将财物交给被告人,即使没有转移所有权的意愿,被告人也完全可以构成诈骗罪。  相似文献   
93.
2010年全国法院审理各类案件情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收结案上升未结案下降,全国法院审判态势良好。2010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1712349件,同比上升了2.81%。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086件,其中新收10511,审结10626件(含上年旧存,下同),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了5.77%和下降了7.07%。地方各  相似文献   
94.
民事二审程序中原告能否撤回起诉、如何处理原告在二审程序中提出的撤回起诉的请求,理论界一直争议很大.审判实践中已有不少法院支持了二审程序中原告撤回起诉的请求,但基于什么理由则常常含糊其辞或各说不一.至于审查判断的标准及具体处理程序,更是各行其是,大相径庭,有的阻碍了当事人合法诉权的行使,有的更是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实体权利...  相似文献   
95.
3月22日,北京市法院2012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孔祥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吉罗洪、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陈锦川及副庭长张雪松出席了会议。  相似文献   
96.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应当依法从严惩处。胁迫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参加恶势力犯罪集团,采用暴力手段殴打致该未成年人死亡的,属于“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依法适用死刑。对于人民法院以被告方与被害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为由,从轻判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赔偿谅解协议进行实质性审查,全面、准确分析从宽处罚是否适当。虽达成赔偿谅解但并不足以从宽处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出抗诉,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判决。  相似文献   
97.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赋予了被害人以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同时也享有多种诉讼权利,但不享有上诉权。这导致被害人与被告人权利不平衡。文章认为,尽管目前暂时不宜直接赋予被害人独立的上诉权,而应考虑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完善被害人的"强制抗诉权"。  相似文献   
98.
张淼 《法制博览》2014,(2):165+139
各级法院纷纷成立诉讼服务办公室,全面负责上诉工作。但现行上诉程序及流程存在诸多问题,通过诉服办移交上诉卷并没有提高效率,反而将上诉流程变得更加复杂,上诉规定的时限也比民诉法规定的时间长,从而引起当事人的不满。本文全面探讨上诉的程序与模式,提出了完善上诉模式的想法,并构建了一种新的上诉程序,以期为首都司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9.
近期,梅德韦杰夫和普京在俄罗斯前首富霍多尔科夫斯基二审加刑案上的不同表态,在其他一些重大问题上显露出的不同看法,引起了俄国内外媒体对梅普分歧的广泛关注。随着俄总统大选临近,“梅普组合”的未来走向备受关注。  相似文献   
100.
审判范围乃是人民法院在上诉审程序中对民事案件行使上诉审判权的权力界限,这个范围是由诉权和审判权交互作用划定而成的。具体来说,模式论、制度论、结构论、原则论都属于确定二审审判范围的论题。其中原则论、模式论、制度论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确定了二审审判范围的横向内容,也就是划定了二审审判范围的宽度,结构论则从定量的视角确定了二审审判范围的纵向内容,也就是划定了二审审判范围的深度。它们的有机结合,共同综合作用,二审审判范围得到最终确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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