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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驾驶员作为特殊义务主体,应尽到谨慎、安全驾驶义务以应对、避免在道路行驶过程中随时可能发生的导致他人人身、财产重大损害的情形。从招致危险的行为与避险行为的因果关系看,如果未尽到特殊义务,不应认定为紧急避险。  相似文献   
22.
对于部分共犯成员停止犯罪的效力问题,我国"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通说与犯罪中止理论均未能对其进行妥当的处理.随着共犯脱离理论的引入,我国学界围绕这一问题产生了新的争议.应整合规范的因果关系遮断说与共谋射程理论的优势,基于心理因果性与物理因果性两个要素,借助辅助判断要素对共犯脱离的成立与否进行判断.并依据脱离人是否以积极方式表达脱离意思,在心理因果性与物理因果性之间转移判断侧重点.在对共犯脱离的罪责处理上,应设立独立的刑罚减轻条款以维持刑法的体系性,进而发挥共犯脱离的理论价值.  相似文献   
23.
交通肇事逃逸相关问题一直是我国刑法学界研究的热门课题,其中不乏颇具启发性的理论和研究,但是在交通肇事后不逃离、不救助(致人死亡)的行为定性方面,尚有争议。有不少学者将其定性为"逃逸",但是这种观点是不合理的。从交通肇事中"逃逸"的概念分析,并引入国外遗弃行为的概念,对于交通肇事后不逃离、不救助(致人死亡)行为应当进行重新定性,在现有刑法框架之内为其找寻合理的法律适用,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刑法学有关交通肇事逃逸相关问题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24.
2012年5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2011年12月19日17时许,韩某驾驶"黄海"牌大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中医药大学西门公交车站前,将由东向西步行横过马路的一对大学生情侣撞倒致伤,二人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34岁的韩某身为特  相似文献   
25.
近日,河南三门峡市陕县法院判决一起造成3死2伤的交通肇事案件。在受害人家属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的情况下,陕县法院以"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为由,对肇事司机"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当事副庭长称自己当时"眼睛花",才将案件判错了。  相似文献   
26.
就共同犯罪的本质问题,行为共同说具有妥当性。相较犯罪共同说,行为共同说更有利于保障人权和贯彻责任主义原则。学界对于行为共同说的质疑和批评,并无理论依据。行为共同说不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不存在区分同时犯的困难,也不会扩大处罚范围。所谓的“不需要意思联络”,应该是“共同犯罪的成立不以数人之间的意思联络为必要”,在数人之间有意思联络,并互相利用他人的行为侵害法益的场合,当然成立共同犯罪;但是即便行为人之间没有意思联络,只要其中一人知道对方在犯罪,并为了对方顺利犯罪而提供了帮助,对于帮助者也应按照共同犯罪的处罚原理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27.
一、我省法院审理交通肇事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一)案件数量占较大比重,总体呈现稳中有升的递增趋势据统计,全省2009年交通肇事收案7800件,占全部一审刑事案件17%;2010年收案7868件,占17.5%;2011年收案9286件,占19%。2011年,全省交通肇事案件数量已经超过盗窃和伤害,位列第一,成为常见多发性犯罪。在地区分布上有所差异,有的地区所占比例相对较小,有的市县如东营市和即墨市,该类案件数量位居第一,东营的广饶县,该类案件占比高达40%。(二)肇事形态以一般情节居多,逃逸或特别  相似文献   
28.
29.
李豪雄 《学理论》2012,(8):95-96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案件频频发生,有些犯罪分子在交通肇事发生后,不仅不采取积极措施治病救人,而是为侥幸逃避法律的制裁,将交通肇事后的伤者带离交通肇事的现场。犯罪分子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如何对交通肇事后抛弃伤者的行为进行定性,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存有较大分歧,存在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三种观点。交通肇事后抛弃伤者的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以及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定性为故意伤害罪更为妥当。  相似文献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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